我很诧异,讲出“取消对罪犯子女考公的限制”的话竟然出自一个政协委员的口!
我们是什么性质的国家你难道不知道吗?“四项基本原则”里有一条就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我们可以给“四类分子”摘帽,也允许他们的子女考学,政府是讲人权的。但是国家为了政权的稳固,为了更多群众的利益,是一定会把国家安全放在第一位的!对公检法和军队等一些特殊岗位的人员录取做出一些限制性的规定是符合人民的根本利益的。难不成我们选拔的人在关键的时刻掉转枪口来打我们就好了?这里我没有歧视罪犯亲属的意思,也不是说他们老子犯罪了,子女也会跟着犯罪。但是谁又能否认这里就没有憎恨惩罚过他老子的人呢?
因此政审这一条是永远都不会没有的。中国如此外国也是如此,我相信美国也不希望出现斯诺登这样的人吧?
这几天电视剧《狂飙》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里有个情节令人难忘。给高启强最后一击的是他的乖乖养女黄瑶瑶!这说明了什么?说明了重用仇家的人风险是很大的!有些人从法理上讲,“罪责自负,罚当其罪,不累及他人才是最公正的法律。”我不能说这个讲法不对,但是从人性的角度讲,国家做出防范是很有必要的。
历史上反攻倒算的事情还少吗?我们社会虽然进步了,不搞株连九族、斩草除根的事情了,但是阶级斗争这根弦是永远都不能放松的!曾几何时,有些被镇压过的反动分子的后代,不是要求批判他老子的人进行道歉吗?刘文彩的后人不也在为其前人歌功颂德吗?
现实生活中,你如果是开公司的,你能允许跟你有芥蒂的人和他的后代到你的公司里来上班吗?即使你让他进来了,你放心让他到重要的工作岗位任职吗?肯定不会的。
公司如此,国家又何尝不如此呢?
再说,你只要你的公平公正,那些被犯罪分子坑害的人,比如那些为保家卫国、为跟犯罪分子作斗争而牺牲的烈士子女,他们的公平公正谁来保证?
还有你能做到大义灭亲吗?能做到跟你的犯罪直系亲属划清界限吗?过去是有的,一个家庭分两个阵营的比比皆是,典型的就是宋氏家族,宋庆龄是革命阵营里的人,而宋美龄则是反动阵营里的人!
现在是和平时期了,我们还见过大义灭亲的人吗?很少见了!我们抓出那么多的贪官污吏来,有几个是靠有血缘关系的亲属举报破案的?几乎没有!相反这些子女还享受了不少老子给他们带来的利益!当然这种贪来的不干净的钱最终也如毒药一样让整个家族中毒!我理解你们老子落马后的种种不易,但是这正是不守法者应当付出的代价!
有的同志说得好,你明知道自己的行为会给子孙后代带来影响,自己为什么还要犯罪呢?你的孩子是孩子,别人的孩子就不是孩子了吗?
当然,对一些主观恶意不强的违法犯罪者,政策对他们进行调整也是有必要的,但是万不可取消限制这一条!某种意义上讲,家人的牵挂也是自我守法的约束,没有这个约束社会上犯法者还会增多,从这个意义上讲,取消“连坐”也不可行。
我不否认有一天社会进步了,人民守法意识增强了,文化水平提高了,“株连”的政策会有所改善,但是今天不能!
君不见贪官还在一个个地落马,暴力犯罪也屡见不鲜,人民生活还不是很富裕,社会上还弥漫着一种焦虑情绪……今天的国情决定了,取消“考公限制”根本不可能。
我不知道说得对不对?欢迎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