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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上评|高校食堂问题屡发, 如何治理承包商浑水摸鱼

央广网9月9日报道,内蒙古大学南校区东院食堂二楼2号档口、9号档口、11号档口、三楼12号档口及清真餐厅自2023年3月10日起使用鸭肉冒充牛肉或羊肉烹饪菜品提供餐饮服务。引起了网民对高校食堂承包商浑水摸鱼问题的热议。

涉案档口已关停(央广网见习记者刘欣荣摄)

此事发生后,内蒙古大学立即关闭涉事档口,并与涉案企业解除合同。玉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终结后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对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16374元,罚款270000元。

在近两三个月里,媒体报道高校食堂问题已有几起。其中有食堂擅自涨价的事。中国民航大学产业公司餐饮管理中心6月5日发布《关于对擅自涨价食堂严肃处理的情况通报》称,近期,接到多起学生投诉食堂菜价高的反映,经查发现个别食堂确实存在对部分菜品未经报审擅自涨价的行为,对当事食堂按照每涨价一个菜品罚款3000元。

更有对不涨价受罚的浑事。据报道,广州华立学院食堂一档口因每份饭售价低于13元,遭到食堂管理方罚款。一些学生对此不满。学校回应称处罚是食堂承包方作出的,学校认为的确不合理,已要求其纠正,食堂承包方也表示不会再涨价。

这些问题,都发生在被承包的食堂。我们有理由谴责这些问题承包商,并支持有关部门对他们的处罚。食堂承包经营人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在提供健康、卫生、营养的高质量饭菜上多下功夫、做文章,而不仅仅是追求利润最大化,眼睛只盯在钱上。从这个意义上说,高校食堂问题的具体责任人是承包经营者。

但是,高校食堂的责任主体依然是所在高校。现在不少高校,对食堂“一包了之”,成了个不闻不问的“甩手掌柜”。多年来,全国高校食堂已是餐饮商家必争之地,这也为违法行为人留下了可乘之机。高校食堂问题的浑水摸鱼人,正是钻了高校管理不到位的空子。高校食堂问题,暴露了高校履行监管责任不到位的问题。承包商有问题,高校管理层也脱不了干系。

高校食堂问题屡屡发生,是一个提醒:是不是应该把这种通行的“一包了之”做法改一改了?近日,山东省教育厅在《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学生食堂管理的意见》中指出:高校(包含公办、民办)学生食堂原则上自主经营;自主经营的,要保本运营;引入社会力量建设、承包或委托经营的,应微利运营,并逐步过渡为自主经营;控制饭菜价格;学生食堂一律在售卖窗口明码标价单品饭菜价格;引入社会力量建设、承包或委托经营的学生食堂饭菜价格,不得明显高于自主经营学生食堂同类同质同量饭菜价格。这样的高校食堂管理改革,可以治理承包商浑水摸鱼,值得肯定。

当然,这样的措施能否执行到位落地,关键在于高校的态度和决心。只要高校领导者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来抓好食堂工作,再狡猾的承包商也难浑水摸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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