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事业单位招考有一个非常明显的变化,那就是越来越多的地区在组织事业单位招聘员工考试的时候强调“招聘的员工实行参照事业单位聘用制人员管理”。也就是说,部分通过事业单位招考进入体制内单位的员工,不是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而是参照事业单位聘用制人员管理的“参聘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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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年9月份黑龙江某县发布的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中,共招聘13名工作人员。这些工作人员全是“参聘人员”,用人单位与他们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任制管理,每个聘期3年,聘期内工资、相关福利待遇及年度考核参照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标准执行。
时间往前推一点,上个月厦门市某区发布了“2023年专场公开招聘中小学骨干教师简章”,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招聘的中小学教师实行参照事业单位聘用制人员管理。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住房货币化补贴等方面均参照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管理,按照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同等标准执行。
还有福州市前不久开展的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参照聘用制管理工作人员工作,35家事业单位共招录55名工作人员,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可见,虽然“参聘人员”没有编制,但招录的流程和录用后的工资待遇都跟在编人员没有什么大的区别。在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公示等环节中,任何一个环节出了问题,都不会被录用,而且不少地区也规定了最低服务期限。
比如前面提到的黑龙江省某县,就在招聘公告中明确提到:“公开招聘人员在本县事业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
2)
既然“参聘人员”的工资待遇、绩效等都参照在编工作人员,那为什么不直接招录有编制的正式员工呢?我们可以从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来分析一下。
主观上,各地为了更好地实现人员管理,有意招录“参聘人员”。“参聘人员”工资待遇跟在编人员一样,可是他们终究没有编制,他们是事业单位里的“合同制员工”,跟单位签订合同,一年一签,或者三年一签,当工作量下降,单位不需要那么多员工时,合同就不一定续签了。就算他们顺利干到退休,也可能会因为“走社会保险”,在退休待遇等方面跟在编人员有较大差距。
不过,地方采取这种做法是可以被理解的,现在出生人口数量在走下坡路,事业单位、尤其是公办中小学,或许很快面临“人员超标”,所以尽量招“参聘人员”,否则等到员工富余的时候就不好消化了。
客观上,很多地市的编制已经满员,事业单位招人只能招“参聘人员”,可以给予同等的经济待遇,但没办法让他们入编。
更关键的是,现在上到国家,下到地方,都在搞“清编”,一方面严格控制编制数量,甚至压缩编制数量,另一方面将不干活的编内人员清理出去。
可以肯定,未来几年面向社会招录的“编制内岗位”会越来越少,年轻人过五关斩六将也只能以“参聘人员”的身份在体制内单位工作,他们可能一辈子都成不了“在编人员”。
3)
如果各地体制内单位一直以这种方式招录员工,等过个十年二十年,体制内单位员工就基本都是“参聘人员”了。
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二三十年之后,“老人”退休了,离开工作岗位了,“参聘人员”成为了单位里的主力军,那就没有铁饭碗这个说法了。本质上大家都是跟单位签合同的打工人,干得好单位就继续用你,干得不好或者单位人员富余,就不跟你续签合同。
这种变化看起来残酷,但每个人都是这样,也就不会有人抱怨。其实,在不断变化的社会中,编制已经有点不合时宜了,我们应该要做出一些调整。
今日话题:作为高校毕业生,你会报考事业单位的“参聘岗位”吗?欢迎大家参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