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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8年的公共食堂

当时把公共食堂说成是“农村的社会主义阵地”、“人民公社的重要组成部分”。食堂规模,一般的是以原生产队为单位建立,叫“小型食堂”,也有的是以原农业社(一村一社)为单位建立,叫“中型食堂”。1958年9月11日,全县共办起全民食堂1961个,幸福食堂(老年食堂)83个,幼儿食堂187个,产院食堂85个,共计2316个,参加183384人,占总人口的71%。11月8日,县委又布置实行“半供给半工资制”,实行“吃饭不要钱”,说这是“在分配制度上由社会主义向共产主义的过渡”。让64个村的食堂先走一步,12月1日全县执行。

当时所谓“半供给制”,有四种形式:一是粮食供给制,即吃粮不要钱;二是伙食供给制,即吃饭不要钱;三是生活供给制,即吃饭穿衣不要钱;四是全部供给制,即“衣食住行生老病死学育婚乐”,12个项目全部包干。各公社在作计划时四种形式都有,实际落实的多是第二种形式,即粮菜柴炭酱醋油盐不要钱;对三、四两种,由于条件不具备没有兑现。所谓“半工资制”,即将劳动力评为4至8级,工资级差5角至1元;各社队除食堂供给部分外,给劳动力按月开支。县委强调:“社员开不了支,公社干部不能开支”。实际上,许多公社除了食堂吃饭外,无钱用于工资开支。

当年秋收分配时,多数公社不再给社员分粮分菜,把粮食、蔬菜拨给食堂,社员们只领取用餐票证。那时宣传“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因素,“吃饭不要钱”是共产主义因素,年轻人们觉得好象真是“人民公社是桥梁,共产主义是天堂”,盼望共产主义早日来临;一些老党员也以为实现“共产主义”为时不远了。公共食堂在开始办时,粮食较充足,经济尚富裕,一般能够吃饱,有的还能不时的吃点好的改善生活,而且吃饭不用花钱。但是,时间不久,食堂的弊病就暴露出来了。浪费粮食,丢烂瓜菜;“两头冒烟”,浪费燃料;老弱病残吃不好,亲友往来不方便;炊管人员占用劳力多,影响生产。尤其严重的问题是,食堂后期,粮食不足,社员吃不饱。好的队每人每天7两原粮,差的队只有5两,一日口粮不够一顿吃。在农业社时,社员干活挣工分,“工分工分,社员命根”;食堂化后,“干不干,三顿饭”,社员的劳动积极性就更低了。

那时,县委办公室调查过一个大队。这个队由于旱地变成水地,1960年比1957年收入增长61%,社员可分部分增长88.6%,按理说多劳动者应该增加收入,可是由于公共食堂供给部分由1958年的17.4%增长到1960年的30%,按人增收77%,按劳只增收72%,劳动日值不仅没有增长,反倒由0.98元下降到0.8元,降低了18.4%,因此,社员的生产积极性急剧下降。同时期,户养猪由87户115头下降到6户6头,户积肥由720方占积肥总数的60%下降到474方占20%。食堂化,吃大锅饭,搞平均主义,造成了生产的急速下降,生活的极端困难。

公共食堂在1958年一哄而起,全县建成2300多个,经过一年,有的名存实亡,有的自行散伙,到1959年10月,实际只剩下920个,入伙人数巳由占总人口的71%下降到17%。但是,县委根据上级指示,还是坚持“积极办好,巩固发展”的方针,对散伙的强调恢复开伙,对退伙的强制重新入伙,对“两头冒烟”的进行整顿。

1961年夏季,上级党委传达了党中央关于取消农村公共食堂和供给制的决定。县委派出工作组到长岗大队第4生产队搞解散食堂试点。这个大队有15个食堂,第4食堂办的最好,平均口粮原粮7.8两,加工成品粮后只能吃到7两,人人都吃不饱。但是人们对食堂又不敢说不好,谁也不敢退出;至于解散食堂更不敢去想,怕说是“破坏人民公社”,“反对社会主义”。经工作组反复讲解:“食堂和社会主义没有关系,办食堂不办食堂都是走社会主义道路”,并且保证不整人,社员们才敢说“食堂吃不饱”的真心话。5月9日,县委将这里的工作情况印发了一个通报,全县所有食堂即迎风而散,只剩下获鹿北海山“红旗食堂”,他们粮食充足,有驻军支援,设备完善,管理也好,仍不愿解散。当县委书记亲自到这里作解散食堂的说服工作。全大队101户,与会96户,有68户要求退出,但大队干部不愿解散,支部副书记说:“剩下三户也要办,要作六亿农民的方向!”后来,当她弄清解散食堂是“中央的精神”,才同意把食堂解散。

至此,全县历时两年九个月的农村公共食堂,全部彻底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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