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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领导不喜欢我, 公务员试用期会不通过吗?

领导的喜好很难成为决定一个人尤其是一个公职人员丢掉编制的原因。

因为让一个公务员丢掉编制,本身是一个复杂且有多重程序约束的事情。即便是试用期的公务员,试用期不通过,也要经过较复杂的甄别和考验。

在参照法《公务员录用规定》里列出了三不和一不得,这是决定新录用公务员顺利通过试用期的参照标准。

其中三不是:试用期间发现新录用公务员有不具备公务员条件、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不能胜任职位工作等情形的,取消录用。

一不得是:新录用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八十九条规定情形的,不得取消录用。

三不中,一般不会出问题的是前两个不,因为前两个不是相对客观情况

举例子,比如说不具备公务员条件,比方说试用期触犯刑法,这种就基本可以列入不具备公务员条件。

比如说试用期期间,被翻出毕业论文学术抄袭进而被取消学位学历,那么报考公务员时,又是以被取消的这个学位学历报考的,那就有可能会形成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这种情况。

再比如被人举报说,所报考机关负责人跟他有亲缘关系,这样一般违反了规定,也可能被视为形成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情况。诸如此类,才是这两个不。

反观这个不能胜任职位工作,就有很强的灵活性。

一般情况下,如果不能胜任,会进行调岗,再不能,会继续调。除非这个人长期旷工、失联状态,一般情况下人在多次调岗后已经到了可以直接躺平的岗位,正常人也都不会出现不能胜任这种情况了。除非个人特别不想胜任。

所以,这一点倒有很强的灵活性。

而这一个不,也包括多个情形,比方说因公负伤、残疾,比方说怀孕等等。

总的来看,想要被取消录用,还是很难的。如果你有认真工作的心思,倒是可以先把这颗心悬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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