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日报客户端 | 作者 吕德文
武汉大学社会学院教授吕德文在《做接地气的调查研究》一书中指出,很多做调查研究的人,都热衷于去学分析技术。这些技术是可以用的,可以辅助我们分析资料,但这属于“末”,真正的“本”是自己。只有具备理解能力,对经验有感觉,有分析判断的能力,才能提出好的问题,形成好的观点,做出好的研究。当我们自己就是“方法”的时候,再用各种分析工具,那也是很好的。这些工具会在最大程度上发挥其功能,帮助呈现经验的复杂性。
“以自己为方法”意味着调查研究是鼓励个人风格的。在社会学界,成熟的学者都有自己的学术风格。这是因为,我们在饱和经验训练的时候,就强调自己的主体性,“以自己为方法”。我们不仅仅是调查员、数据分析师,形成的报告需要标准化;我们还是研究员,需要投入自己的个性,形成自己的风格。
我很欣赏那些有个人风格的学术研究。比如,法学界的苏力,法学论文写得像小说,明明是一篇实证文章,却又不失文学之美。他的学术论文特别有想象力,特别文学化,论证过程中有起承转合,甚至还有类似于“戏剧冲突”的感觉,看得跌宕起伏。史学界的黄宗智,其语言特别精炼,提问题总是大开大合,材料处理刚刚好,文章有气势,这也是一种风格。政治学界的王绍光,差不多是实证研究的典范,问题和数据处理得严丝合缝,论证极其细密。社会学界的贺雪峰,也是独树一帜,文字特别朴实,没有任何修辞,提问题和论证都是单刀直入,文风之直白,文化水平低的人也看得懂。他们在学术界确实都是独一无二的,但他们共同之处都是“以自己为方法”,理论和经验结合得特别好。
实际上,调查研究要做到“以自己为方法”,算是最高境界。我们现在看到的很多经验研究,多少都存在“两张皮”现象,理论跟经验结合得不好,是依靠研究者用各种方法和技巧“套”上去的,形式上是结合了,实质上并没有。但好的研究是从经验里面生发出来的,如果训练成功的话,我们就可以形成自己的风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