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十项规定”要求,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作业,其他年级布置作业应该安排在学生离校前,同时要求学生做好记录,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应允许学生迟交、少交或缺交当日作业;要求学校减少假期作业,原则上小学高年级及以上学生,综合实践活动作业每个暑假不超过2项、每个寒假不超过1项;不得强制要求学生以打卡、拍照和留痕等形式,完成学习任务或实践活动。
其他项目还可以理解,最不可理解的是:允许学生迟交、少交或缺交当日作业。
这是搞哪出呢?
有家长说,义务教育为什么变成这样呢?要不就是很多作业,做到12点都做不完,弄得很多学生不够睡,现在突然来个允许学生迟交,少交或缺交当日作业,像过山车一样。这样下去是不是,学生想做什么都可以呢? 这样放养好了,来个升级版:学生可以迟来,或不来上课,学生可以迟到,不到学校上课。这样可行吗?
如果学生去学校读书,连作业都不用交的话,还去学校读书干嘛呢?在家里放养就可以了!
允许不交作业,不就是允许不做作业吗?这到底是谁想出来的,上课了,课后不做作业,能学会吗?可以布置少点作业,如果允许不交作业,真的还不如不去上学,反正都不用交作业了,还上学干嘛呢?学生也没有积极性了。
这样做是不是无限放纵学生呢?孩子还那么小,能不做作业的话谁想做呢?不要说小孩,就算大人也没有那么自律的,如果没有任何约束的话,做不做都是三七二十一的话,大人也不能把事做好啊!连作业都可以不交,学生还有上学的必要吗?孩子还有努力学习的动力吗?
对于允许学生迟交、少交或缺交当日作业,大家有什么看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