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种科研资源逐渐围绕“帽子”聚集,一些相关利益随之附加
➤“帽子”意味着学术权力和科研资源,成为不少科研人员、科研单位绕不过去的“坎儿”
➤采取措施为“帽子热”降温,避免简单以学术头衔、人才称号确定薪酬待遇、配置学术资源的倾向
文|《瞭望》新闻周刊记者郑天虹谢樱
“这个年龄没评上‘杰青’(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往后想申报更高荣誉就难了。以前没日没夜搞科研,现在想补补身体的‘欠账’了。”在南方某高校化学专业任教的林教授,此前已获得过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不久前,45岁的他在申报年龄门槛的最后一年再次申报“杰青”落选,拼劲明显不如以前。
为了鼓励人才发挥带头作用,各级有关部门设置了不同层级和类型的人才计划、以人才为资助对象的基金项目等。在实践中,由于一定程度上存在以学术头衔、人才称号确定薪酬待遇、配置学术资源的倾向,一些科研人员将人才计划、项目视为争取到更好科研资源的“帽子”。
近年来,为落实中央关于破除“唯帽子”倾向的要求,有关部门陆续出台多项治理举措,但效果仍有待进一步提升。“我很着急,‘帽子’问题误导了年轻人。”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科学院院士袁亚湘接受采访时表示,这种情况如果不能有效改变,将影响一代人的学风。
接受《瞭望》新闻周刊采访的多位老中青科研人员表示,“逐帽”现象阻碍科研的健康发展,亟待破除。
“帽子”上附加各种利益
当前,我国教育、科技、人才等相关部门设置的学术称号、人才项目已形成梯次和体系。
其中,国家级的学术称号和人才项目包括两院院士、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青年长江学者、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青年拔尖人才等等。地方层面设立了“泰山学者”“芙蓉学者”等人才计划,一些科研单位还有各自的人才项目。实践中,各种科研资源逐渐围绕“帽子”聚集,一些相关利益随之附加。
在科研评价和资源分配上,拥有学术“帽子”往往意味着更多的话语权。一名985院校科研人员透露,在科研成果评价和审核过程中,经常要依靠有“帽子”的学术大咖给予专业评价,他们对论文、专利、项目等提出主导性意见,可能直接影响科研项目、课题等资源分配。在实践中,曾发现有学术大咖利用话语权影响所在院校科研立项、学术评奖的结果。
拥有“帽子”,往往也意味着在科研人才评价中更具优势。一位在北京某高校从事科技政策研究的业内人士表示,获得过相关称号的科研人员比较容易成为评委。有的院校的学科建设甚至以学术大咖为中心,以师生关系为纽带互相提携,形成科研“圈子”,易导致资源在圈内循环。
“现在一些高校引才,会依据‘头衔’展开。”多名科研人员反映,一些高校招学术带头人时,往往要求一定身份;一些学校重点实验室招聘负责人,往往要求获得过特定头衔的人才。“这样的引才在某种程度上更像引‘人才称号’。”有科研人员表示。
一定程度扭曲科研生态
在实践中,由于“帽子”意味着更大学术权力和更多科研资源,不少科研人员、科研单位将越来越多精力放在争取“帽子”上。
有的科研工作者为了能更顺利地拿到“帽子”,热衷于做短期内容易出成果的研究,耐不下心搞长线基础研究。一位从事脑机接口领域研究的科研人员反映,国内目前的科研成果主要集中在非侵入式脑机接口,很少有侵入式脑机接口的研究。这不是因为大家不感兴趣,主要是这个方向出成果慢,等不及。
不少学术称号、人才项目的申报设有年龄门槛,客观上容易引发青年学者“踩着点争”,不符合正常科研节奏、成长节奏。在一些高校特别是部分理工科院校有个不成文的内部目标:35岁前要拿下一个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青年课题,38岁前要拿下一个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45岁前要拿下一个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记者采访的多位南方某高校青年教师说,为了能“踩到点”,他们长期透支身体——夜里十一二点,学校理科楼不少房间还亮着灯;清晨六七点,楼前还停满汽车和单车,通宵达旦的为数不少。
在高等院校,过度追求“帽子”易加剧人才布局结构矛盾。“‘帽子’多的高校更容易吸引人才,中西部地区一些高校本有优势且适合在当地开展的科研专业,在这样的竞争中难以留住核心人才。”一位科研人员说。
为“帽子热”降温
2021年,中央人才工作会议明确要求,采取措施为“帽子热”降温,避免简单以学术头衔、人才称号确定薪酬待遇、配置学术资源的倾向。
近年来,相关部门印发多个文件进行专项治理,取得了一定成效。比如,对科技评价活动中以人才“帽子”作为评审评价指标、将人才“帽子”与物质利益直接挂钩的问题进行清理规范;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评审中,取消填写人才称号的条目;提出评价教师不唯学历和职称,不设置人才称号指标,等等。
由于学术评价、市场评价等具有公信力的其他人才评价渠道仍相对缺乏,“帽子”仍然是当前人才评价的重要影响因素。多位受访业内人士认为,应进一步采取措施让更多科研工作者回归科研初衷。
“应卸掉‘帽子’上过多的附加值。”中国工程院院士、湖南大学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教授罗安说。多位受访科研人员认为,应丰富行政评价体系之外的学术评价维度,可培育一批熟悉科技创新治理的第三方评价机构,支持第三方机构参与对人才计划、科研基金项目实施绩效的综合评价。同时,加强监管,革除“圈子”积弊,严肃防范和惩治学术腐败,让科研生态更加清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