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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岁学生劝阻校园暴力, 被打成伤残, 打人者家长: 劝阻者责任最大

奇葩家长!一名学生殴打另一名学生,同学去劝阻反被打伤,打人者家长说,劝阻的同学责任最大!这脑回路该有多弯弯绕啊!

近日,上海静安区法院公号报道,2021年4月,静安区某中学发生了一件事。课间时间,8年级学生小龙与另一名学生发生争吵,将其按倒在地,不停地用拳头殴打。

小豪同学路过,见状连忙去教师办公室找班主任老师,没有找到,小豪同学拉开小龙,小龙不耐烦了,一拳砸向小豪同学的左眼,此时有老师发现了,连忙将小豪同学送医,医生确诊,小豪同学被打成继发性青光眼。后经权威机构鉴定为10级伤残。

小豪同学继续治疗。小龙母亲垫付了1万余元后就不见了,但小豪同学仅医疗费就花去了3万余元,后续需定期治疗。家长没有办法向法院提起诉讼,小豪的家长认为,小龙应承担主要责任,学校也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要求小龙的家长及学校赔偿其各项损失共计21万余元。

合理吗?明眼人一看,就是这个理呗!

可是小龙同学的家长却说出了自己的歪理:小豪是一名15岁的学生,遇到打架事件应该找老师,不应该去制止打架行为,所以,小豪同学也有过错,应承担40%的责任,学校承担30%的责任,自己仅需承担20%到30%的责任。

是不是被气笑了?真是有什么样的家长就有什么样的孩子!

这个逻辑真是让人叹为观止,这是在挑战人们对常理和道德的认知。小龙的家长试图将责任转嫁给一个无辜的、出于善意去阻止暴力的孩子,这简直是对公平正义的挑衅。

从价值观层面来看,这种逻辑让小龙认为施暴的后果可以通过逃避和推诿来解决。小龙们会认为,当自己打伤同学时,不需要去承担责任,而是可以寻找各种理由来逃避。这样的价值观会使孩子在面对困难时缺乏担当,更会让他们在未来难以建立健康的人际关系。

从行为层面来看,小龙家长的逻辑会让孩子学会推卸责任。这种习惯一旦形成,孩子就会失去自我反省的机会,变得自私自利,难以适应社会的需求。

这种逻辑会影响孩子对善恶是非的判断。孩子会认为,即使自己的行为造成了伤害,也可以通过推卸责任来逃避惩罚。这样的认知会让孩子变得冷漠无情,缺乏对他人的同情和关爱。

这种逻辑还会让孩子在成长过程中形成攻击性人格。他们会认为,通过暴力可以解决问题,不需要沟通,这种人格会导致孩子在未来面临更大的法律风险。

主审法官认为,小龙不辩是非,不控制情绪,殴打同学,对出面劝阻的小豪同学挥拳相向,应承担主要责任。小豪同学面对校园暴力,出手制止,不仅没有过错,还应该褒奖,见义勇为者应该得到法律的保护。学校没有在课间严格管理,要承担一定责任。判小龙父母承担70%责任,学校承担30%责任。

总之,法院的公正裁决为小豪同学的勇敢行为正了名,也传递了明确的信号:校园暴力不可容忍,见义勇为应得到保护。小龙家长的荒谬逻辑在法律面前显得苍白无力,他们必须承担起相应的责任。这起案件是对所有家长的一次警示,提醒家长,要履行好教育孩子的责任,不要用错误的价值观把孩子带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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