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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捅死同事”之后, 大学的院长们还敢大声跟老师说话吗?

复旦大学青年教师持刀捅死了学院的D委S记王永珍,此事被各大媒体报道得沸沸扬扬。大致上应该是跟大学教师“非升即走”有关,也就是这位老师没有通过某些考核,要被炒掉,所以对领导怀恨在心,进行报复。

这个事情的具体的细节和真相还不得而知,但是带来的影响却是显而易见的。那就是那些大学的院长们、行政们以后跟一些老师们打交道是不是都得防着点了?万一把对方激怒了,又来一个闷声干大事的,那可不就完蛋了吗。

虽然话虽如此,但该管的还要管,该做的还是要做,不能因噎废食只能说以后要注意做好老师们的心理工作,还有一些制度实在是太过于苛刻的真的可以考虑改一改了。

像这个“非升即走”,就是大学老师进入大学后是一种叫做“预聘制”,就是没有正式聘用你的,还要有一个6到8年的试用期,试用期到了就根据自己的业绩接受评审。评审通过后就是成为副教授,然后可以享受长聘,如果评审不通过就得离开这个学校,另找下家。

这个本来是一个很先进的职称制度,可以充分的调动积极性,但问题就出在评审的人手上的权力过大的问题。就容易出现,说让你过你就过,不让你过就不让你过的情况,积怨往往就是这么产生的。

不止是大学的这个职称评审,包括现在中小学教师的职称评审,学校领导也是手握着决定权的,有时候优秀的人未必能评得上,评得上的人却未必是优秀的,这就是矛盾产生的根源。

相比之下,中小学老师评不上职称起码还不用走,还可以留在原单位。要改变这一现状,我想必须从评审的制度入手,应该是搞达标制而不是卡名额制。只要老师达到了哪些硬件的指标,就自动升级,否则只会不断的内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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