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教育在线总编辑陈志文先生发长文阐述“教师惩戒违纪学生过当行为应不应该被惩戒”问题,他认为:惩戒是教育的必要手段,也是权力,教师惩戒学生不具有伤害故意,惩戒过当不属于治安处罚范围,因此不应该被拘留,如果教师因管教孩子的偏差而被“抓”起来,关局子,那么,哪个老师还敢管?而教师放弃管教职责的教育,将是中国教育最大的悲剧!
长期以来,严禁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早已在教师、家长和学生心中扎根。但是在实际教学中,仍然有老师把持不住自己的情绪,最终对学生动了手。
实际教学中,有些学生在班上称王称霸,不仅任意欺负班级弱小同学,而且无视班级纪律,无视教师管教,如果此时老师都不敢动手惩戒一下这种“恶霸”学生的话,这样的学生就会愈加嚣张,整个班级都会被弄得乌烟瘴气,还必将有一群学生效仿他的行为,最终造成整个班级正不压邪,这最终伤害的将是全班学生的利益。
前些日子,广西一名学生上课讲话,影响其他学生听讲,老师刚刚批评几句,这名学生即踢翻课桌,轮子拖把上指着老师大骂……很多人看了这则视频不禁要问:现在的孩子为什么这么猖狂?实则上若不是各科教师面对违纪、骄横的学生一让再让,一忍再忍,如果学生在低年级时一旦犯混,老师就能小惩大诫,该学生又怎能发展如此目无尊长的地步?
现在,大多数父母受不了孩子在学校受一点委屈,特别是对老师的体罚无法理解,而教师因惩戒失当而被处分的事例多得数不胜数,轻则被警告、记过,重则被降级、开除,甚至拘留。
2019年11月份,遵义一名学生因收错作业不停哭泣,老师多次劝导无果,联系家长也未到,为了不影响其他同学上课,老师让该生去教室外面罚站反醒,结果该生还是一直哭,期间两次让该生回教室上课也不听从,连课间操也不上,老师一气之下用教鞭抽打了该同学5次,该同学停止哭泣回班上课到放学。
然而放学后,家长见孩子被打,于是要求学校开除老师,调离教育系统等,在该要求未被满足后,家长报警。最终该教师因用教鞭抽打学生致轻微伤被判行政拘留10日,罚款500元。地方教育部门又给予该师行政记过,党内严重警告等处分。
去年,海口市玉沙实验小学24岁女教师,因一名学生未按时完成作业,还模仿家长签字,教师要打孩子手心,孩子不伸手,老师一气之下误打到孩子脸上。家长同样要求学校开除该教师,该教师向家长道歉后,一气之下辞职,即使全班40名家长苦苦挽留,该教年轻教师却因寒心而不再想再做教师。
其实作为老师,即使用教鞭打几下学生,也只是让学生吃痛一下,从而刺激学生反思自己的行为,没有故意伤害学生的心思。很多惩戒过当都是因为学生行为极其过分的情况下发生的,虽然老师不该体罚学生,但老师的出发点是为了让学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改正。
这和故意“殴打”有本质不同,因此不该划为“治安处罚”范围,但实际上家长一旦报警,相关部门就会因学生受轻微伤而被认定被殴打。
试想,如果教师因惩戒过当而被“抓”起来,以后对学生的批评管教还有什么说服力,老师又有何底气管教学生,又有几个教师能挺直腰板严管学生?而一旦老师变得软弱,对违纪学生“得过且过”,那么,有些学生必将因不良行为得不到根本上的遏制而不断加码,问题学生由此形成。到头来,真正受伤害的是学生,是中国的教育根基。
总之,正如中国教育在线陈志文先生所言:教师在行使惩戒权上需要更大包容, 起码出于管教惩戒意义的体罚不应该被抓去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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