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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宿舍未锁门, 后勤处私自进入带走四台电脑要求学生携带保证书一周后领取是否合法?

后勤处私自带走学生的四台电脑,虽不构成盗窃罪,但盗窃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进行财产的窃取。但是学校也不应当随意拿走学生的东西,虽然出发点是好的,但是能否换一种方式呢。虽然合法,但是学生有学生的自由。我是一个大学生,既然已经成年,就已经是大人了。自己的事情应该自己处理,别整地跟小学生一样。

反正我是一个大学生,我认为我就是一个社会人了,在学校就是学习吧。不过,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我们应当遵守学校的纪律,尽量不违反规矩。

我不太建议参加学生会,浪费时间,说是锻炼能力,但什么也没锻炼,想锻炼可以出去做兼职,试着做一个生意,这都是很锻炼人的。

大一学习课程比较多,还有早晚自习,有点变态。不想上早晚自习,但是没办法,早晚自习该上就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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