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到年关,网络上谈论最多的都是各行各业发放的年终奖,今年也不例外,只是多了一个热度居高不下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工资增资预发的话题。对于增资预发,这个不难理解,到时可以多退少补,但对于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预发时还扣除,这就很难理解了。
今天看到有位老师发布的与绩效工资有关的信息(如上图所示),说当地预发教师的绩效工资每人12000元时还每人扣除4000元作为班主任津贴和值班补助等费用,实发每人8000元。将原本属于教师一个学期或学年的工作所得的绩效工资每人都扣除那么多,这会严重影响教师工作积极性。
义务教育教师的绩效工资是从2009年开始在全国义务教育学校统一实行的,目的就是要激发教师从教积极性并实现多劳多得和奖勤罚懒的分配原则,主要是与教师的工作量和教学业绩挂钩,但很多地方在执行过程中似乎都约定俗成地会出现扣除一定数额的费用以当作他用。
去年的《教师法修订草案》第三十八条对绩效工资分配作出了明确的规定:绩效工资分配应当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并体现对优秀教师、班主任等特定岗位教师的激励。对优秀教师、班主任等特定岗位教师的激励可以在绩效工资分配时给予倾斜。
但对于班主任津贴以及行政人员值班费用等从教师的绩效工资中统一扣除就很不妥当了,违背了实施绩效工资的初衷,可以从教育部之前所提出的绩效增量工资中拿出一部分用于发放这样的费用。发放教师绩效工资每人扣4000元?看来实施绩效增量工资也是必要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