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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有绩效工资全额发放, 使用绩效增量作为奖励, 切实提高教师待遇

我之前发布过一篇文章《这样的分配让奖励性绩效工资向一线教师倾斜的规定成为了一纸空文》,这篇文章一经发布就引发了老师们的广泛关注和热议,老师们纷纷就截图信息所反映出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悬殊的结果表达了自己的愤慨,从老师们的留言评论来看,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严重不公已是各地存在的普遍现象。

为了激发义务教育教师从教积极性,真正实现多劳多得以及达到奖勤罚懒的激励作用,更是为了提高义务教育教师的工资待遇,国家层面从2009年起实施了绩效工资制度,至今已有十四年了。除了还有少数省份没有按规定和要求执行之外,十四年来伴随着绩效工资的逐年实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不公问题一直存在。

绩效工资被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占比70%)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占比30%)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月打入教师个人账户,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教师个人学期或学年考核结果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都是由地方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方案,国家层面是要求向一线教师倾斜,问题就出现在倾斜的方向有了很大的偏差。

各地分配方案基本上都是倾斜于学校的行政领导和中层干部以及部分后勤人员,结果让满工作量甚至超工作量的一线教师领到手的奖励性绩效工资远不及非一线教师,与学校的行政领导有数倍差距,这就严重挫伤了一线教师的积极性,违背了绩效工资实施的初衷,更是让老师们原本可以提高的待遇却出现了严重的缩水。

之前看到有位河北老师发布的信息(如上图所示),说希望国家把绩效工资如实发给教师个人,别经学校领导的手了,一经领导的手,老师们的绩效工资,就算是一线满工作量且教学成绩优异的老师的绩效工资也得被剥去三分之一。这位老师所说的就是由学校制定分配方案将财政下拨的这笔奖励性资金按照考核结果发放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本应向一线教师倾斜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却因分配的倾斜导致多劳少得,完全偏离了初衷,最好的解决方法就是取消奖励性绩效工资的二次分配,正如这位老师所说,将奖励性绩效工资连同基础性绩效工资一起全额发放给教师个人。如果真要激励,就像有些地方那样,实行绩效增量,根据教师个人的考核结果直接打入账户。

教育部于2019年提出要在绩效工资增量上做文章,必须落实绩效增量工资,用且只能用增量绩效工资来衡量教师的工作,起到真正激励的作用。如此一来,教师便可拿到绩效工资当中的全额数量的基础性绩效和奖励性绩效工资,还能通过提高教学质量来获得另外的也就是增量绩效工资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

绩效工资增量也就是原有的绩效工资全部发放给教师个人,再由地方政府财政拿出另外的专门资金用于奖励教师业绩,实行多劳多得,奖勤罚懒。在各地实施原有的绩效工资出现很多问题并引起广大教师的抱怨后,教育部提出要落实实施绩效增量工资而且到目前为止已有省份已经开始着手落实。

山东从2019年开始搞活绩效工资分配,建立教师绩效工资增量机制,取消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要求,让学校统筹分配以便能有效体现工作量和工作绩效。山东省教育厅厅长当时接受专访时表示,全省2020年年底前中小学绩效工资增量全部纳入奖励性绩效,用“增量”撬动“存量”,激发教师内生动力。

另据报道,山西太原2020年发布《关于办好新时代人民满意教育的若干意见》,其中提到在现有绩效工资总量基础上再增加20%的绩效工资纳入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管理。原有的绩效工资被绩效增量工资取代会让教师待遇得到实实在在提高,期待全国各地都能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实施绩效增量工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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