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有位老师在我相关文章底部评论区里留言(如上图所示),说自己42年教龄,中级最低档10档都已保持20多年没变了,快要退休了,由于所在学校没有名额,评高级职称已经没有指望了。中小学教师以初级职称退休是常见现象,以中级职称退休是普遍现象。
去年的《教师法修订草案》对教师的初级和中级职称作出了如下修订:教师初级和中级职务不受岗位比例限制,根据教师履行职务的年限和要求,依据规定晋升。这个修订将会使得以初级职称退休的这个常见现象转化为以中级职称退休的这个普遍现象并使之得到进一步强化。
虽然说中级职称不受岗位比例限制依据规定晋升还会有一些基本的规定条件且满足后才能晋升,但这些基本的晋升条件对有着二三十年或三四十年教龄的教师来说是没有任何问题的,随着时间的推移,这必然会导致晋升中级职称的人数越来越多,会远远超过晋升高级职称的人数。
中级职称不受岗位比例限制而高级职称设定比例并竞争性获得会让高级职称和中级职称之间的供需矛盾更加突出,教师中级职数累积到一定程度时会使高级职称评审条件有所松动吗?到时会出现为了顺应老师们的呼声和应对实际存在的问题而对高级职称的评审也作出修订吗?
初级和中级职称不受岗位比例限制已经是突破性的改变了,到时又怎么可能让高级职称也不受岗位比例限制?如果真是那样,那就等同于高级职称形同虚设了。再怎么样,高级职称评审条件不会松动的,唯一的可能就是根据中级职数累积的程度较之前提高高级职称设定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