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发布的文件规定,实施课后延时服务的义务教育学校可以通过财政补贴、服务性收费、代收费等方式筹集经费并给予参与课后延时服务教师不低于一定标准的补助。有些经济发达地区是由地方政府承担财政补贴,绝大部分地方都是分学期或学年向参加课后延时服务的学生收取。
前天有位江西的学生家长在我相关文章底部评论区里留言(如上图所示),说孩子初三下学期第一次交了延时服务费500元,第二次交了将近1000元,第三次交了780元,一个学期总共交了将近2280元的延时服务费。初三毕业班学生的中考在即,就算除掉参加中考所需的食宿费之外,也要不了这么多的延时服务费。
义务教育“双减”政策明确提出初中学校工作日晚上可以开设自习班也就是人们常说的晚自习。既然义务教育初中阶段可以开设晚自习,那给予参与晚自习坐班或辅导的老师一定的补助就是理所应当的了。尽管义务教育初中阶段的有偿课后延时服务和有偿晚自习得到了明确并且也可以按规定收取费用,但需要合理收取。
义务教育小学阶段的课后延时服务收费以及义务教育初中阶段的课后延时服务收费和晚自习收费应该是在教育部门和物价管理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共同监管下按照实际情况进行核算定价,坚决杜绝并要严厉打击借机乱收费,更不能任由学校或家委会随意收取。初三毕业班下学期还收取这么多延时服务费?这就是不合规乱收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