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时间,一人犯罪影响家属考公的话题又吵了起来。中国政法大学罗翔教授针对“对犯罪子女的考公限制”提出了批评,他认为这种做法是不合理的,因为它违背了法治精神。
对这个问题的看法,支持派和反对派是针锋相对的,从法制角度也有不同的解读,大家都有各自的道理和理由。
我觉得,从社会的角度来看,一人犯罪影响家属考公起到了好的作用!
目前“考公热”这么火爆,在这其中受到“一人犯罪影响家属考公”毕竟是少数人,这个做法不会影响大多数人的利益。虽然对受到影响的这些少数人来说,有了连坐的惩罚,对他们来说是利益受损的。但是对大多数参加考公的人来说,并没有什么影响。
这些“一人犯罪影响家属考公”的人还可以从事其他的工作,社会并没有剥夺他们参加工作的权力。
禁止劣迹艺人转移阵地复出,这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同样的道理,“禁止劣迹艺人转移阵地复出”影响到的艺人也还可以从事其他的工作,社会也并没有剥夺他们参加工作的权力。
毕竟,罗翔教授也说:“法律没有最优解”。
我觉得法律能达到惩恶扬善的目的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