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中考结束后,教育局就会开展一年一度的学校综合考评工作。考评内容涉及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的方方面面,各年级的考试成绩只占其中的一部分,然后根据综合得分评出一二三等奖。教育局根据奖项等次,分别给予获奖学校数十万不等的奖金。
当地政府也会按照教育局的奖金额,另外再给予学校奖励。当地政府的奖励一般和教育局的奖励额对等,有的地方经济实力比较强,就会以教育局奖金额的2倍奖励学校。学校拿到了这两笔奖金,按照学校制定的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分配给全校教职员工。
每年10月份也是教师们比较开心的一个月,每位教职员工根据一年来的工作以及所取得的业绩,都能额外领到少则几千多则几万的奖励。这笔奖励充分体现了当地对教育事业的重视,这笔奖励和年终绩效完全没关系。因有这笔奖励的存在,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也得到了最大程度地激发。
这样的好事随着三年疫情戛然而止了,尽管综合考核学校仍在进行,一二三等奖项仍然存在,可惜两笔奖金没有了。教师们都理解其中的难处,也没什么牢骚,只希望上级部门、学校能有一个妥善的说法,毕竟学校制定的条例都是经过教代会的,有还是没有总得要有一个法定的流程吧。
奖励机制还是应该有的,这是大家的共识,但如何奖励着实是个问题。校长在一次校会上提出,这类奖励将放入年终绩效考核中。年终绩效本身具有奖励功能,因我们一直有政府给的额外奖励,年终绩效几乎只是工作量的考核。如今没有了额外奖励,就必须恢复年终绩效的奖励功能。
从年终绩效的功能上看,校长的话没有问题。但教师们一听校长的话,顿时炸锅了,会场里一片嗡嗡声。本来这类奖金称之为教学成果奖励,主要奖励一线考试科目的老师的,其他非考试科目和后勤人员拿的是固定的“阳光普照将”,数目很少。如果把这么一大块奖励放入年终绩效,非考试科目的教师和后勤人员的年终绩效将大面积缩水,因此遭到了这部分人的强烈反对。
而一线考试科目的教师也反对如此做法。他们认为,年终绩效和教学成果奖本来都是他们应得的,如今混在一起了,等于是用自己的钱奖励自己,那有什么意义?校长看到这场面,也很无奈,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啊,实施了好多年的奖励措施面临崩塌,更要命的是从此将出现很多教育教学上的管理问题,教师们的工作积极性必将遭受重创。
目前这个问题只能暂时搁置,看看其他学校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