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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立法禁止教师给子女补课的建议中, 谈一谈当前社会的热点问题

最近有人在某教育局网站上留言:“我强烈建议:教育局立法严禁教师给自己子女补课,因为这样做不公平!”对此,教育局相关工作人员也给出了回复:“您好,感谢您的提议。”看到这个留言,我震惊了,我实在想不到有的人能够自私到这个程度,为了自己的利益,可以任意地践踏别人的利益。按照这种逻辑的话,那人们都不用努力了,因为通过努力生活变好了,对那些躺平的人来说,就是一种不公平;有钱人也不能赚钱了,因为赚再多的钱,就会导致孩子之间不公平。再极端一点,胖子和瘦子,大人和小孩子都必须承担相同的劳动,都必须吃到一样分量的食物,否则就是不公平。其实我们都知道,这是一种畸形的心理,一种严重是的追求绝对平均的思想,在这位家长留言的时候,我不知道他有没有想过山里一些贫穷的孩子,你自己的孩子跟那些山区的孩子相比的话,公平么?

其实之所以会出现这样不良的思想观念,我个人认为是当前整个社会价值观出现了严重的问题。我们可以看到网上仇官仇富的思想非常严重,戾气非常重,他们只看到了别人现在生活的好,却忽略了当初别人的努力;他们只看到自己现在生活的艰难,而忘记了自己当初是多么的懒惰和不求上进。其实我们大家知道,社会矛盾产生的根源其实不在于此,更不是人们有一种绝对公平,绝对增均的要求,而是要追求一种相对的公平与正义。人们真正痛恨的是哪些东西呢?真的是要达到人人绝对平等么,真的是要达到绝对平均么?非也!其实我个人看来主要是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为官不义,滥用权力为个人谋福利。人们真正痛恨的不是官员能够拿到更多的报酬,也不是官员能够享受到国家发展带来的红利。而是痛恨一些官员的贪婪,他们利用手中掌握的国家赋予的权力,从而达到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结果。在某个电视剧里,就充分说明了这种现象,一位老师对他的学生说,你还想怎么样?你把你的七大姑,八大姨和所有的亲戚朋友都安排了好位置,是不是就连村里的野狗也要给一个名分来吃皇粮?其实针对于中国的人情世故来说,适当的照顾自己的亲朋好友这种情况很正常,也是人之常情。但是过度的滥用自己手中的权力来为他们谋私利就出格了,毕竟这种私利的行为会严重伤害到其他一些人的正常利益。

我们比如近些年网上曝出的一些高考成绩被冒名顶替的事情,比如某些人为了给自己的亲友洗脱罪名,而恶意嫁祸别人的事情,更比如某地民政部门把自己家的亲朋都安排了低保,但一些真正贫穷的人家却享受不到这个国家给予的福利。其实这种行为才是让人民群众最反感,且最痛恨的,因为这种行为已经严重伤害的公平公正,让原本真正能够得到利益的人失去了正当的利益,让原本不应该得到利益的人却享受了。那么我们回到本文开头来看,作为一个老师,利用自己的特长给自己的孩子补课,这破坏了公平公正么?非也!就如同每个人的基因都不一样,别人生的孩子是高大健壮的,你的孩子是瘦弱的,你能说给孩子制造不公平不公正了么?

真正让我们值得关注的是,如果有的老师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利,让孩子通过加分等政策上了本来分数达不到的学校,或者通过老师的操作让自己的孩子分到了本来分数达到不的班级,这可以说是不公平。如果老师没有认真履行自己的责任,不认真教孩子,而只单独给自己的孩子教一些真凭实学,这也不是不公平,而是失职。所以,我们想要的公平,而不是不让别人为自己的孩子补课,如果要求绝对公平,是否大家需要统一把自己的孩子送给国家集中抚养?这才算公平?

二是为富不仁,利用资源打压他人权益。自古以来,官商都是一体的,两者相互协调,共同发展。为了能够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各级企业积极努力,提升经济影响力,增加财政收入;同时,为了保证企业能够更好的发展,需要政府及时出台各种配套政策,以利于企业创建更好的营商环境。可以说,如果这两者都能保持一种正常的合作方式,政府清正廉洁,企业遵纪守法,那最终的结果就是群众得到最大的实惠。但是在现实社会中,总有一些不良商人过于贪婪,他们充分利用手中掌握的资源,同极个别的工作人员相勾结,恶意打压对手,盘剥员工利益,因而导致出现了大量的社会矛盾。

一旦有的不法商人为富不仁,就会出现店大欺店,损害消费者权益,甚至是损害自身员工利益的行为。受近些年西方文化影响,整个社会传统的优秀道德观念受到了很大的影响,很多企业的经营理念发生了转变,由最初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国家做贡献,变成了贪图享受,谋取个人利益的观念。我们从近些年发生的一些企业高管,以及企业经营中出现的问题都可以清楚的发现这种不良现象。有的企业高喊着年年亏损,但所有的高管以及各级管理人员都赚的盆满钵满;有的企业尽管负债累累,甚至破产,但也不影响某些高管拿着千万的年薪;还有的企业在出现问题之后,某些高管不用承担任何责任,换一个地方继续享受了高额的福利。但是这种现象最后就会导致两个严重的结果:一是国有资产流失;二是普通人民群众需要跟着买单。所以说,这种现象也是广大人民群众所痛恨的。

三是司法不公,恶意践踏法律公平正义。司法裁判是整个社会价值观的导向,能够起到巨大的影响。受个人道德素质和法律素养的影响,不同的司法人对待案件的理解不同,也因此导致相同的案件,判决的结果却有着巨大的不同,甚至结果相反。这就会给整个社会带来非常重大的影响,毕竟法律是全体国人的行为规范,每一个人的言行必须以法律法规为标准,所以说司法导向对整个社会的价值观影响是巨大而关键的。由近些年发生的一些案件来看,比如南京的扶老人案,比如见义勇为被判刑案,比如在自家养鱼塘捕鱼被处罚案,还比如一些正当防卫案,互殴案等等,其对整个社会的影响可见一斑。

所以说,由于人的不同,对法律法规的理解不同,就会导致司法判决的结果不同,进而会影响到整个社会的价值观导向。其中也有极个别的无良执法人员,他们为了获取私利,为了享受生活,置法律的尊严于不顾,做了一些有违法律的事情。有的是徇私枉法,有的是干预司法,也有的是利用自己的身份和地位钻法律的空子。他们为了自己的利益,有的制造了一些冤假错案,有的成为了某些利益群体的帮凶,甚至有的成为了境外敌对势力搞乱我国司法界的马前卒。对于这些人,不仅当事人非常痛恨,国家和全体国人也都非常地痛恨。

四是观念不正,受到一些不良思想影响。我们回到本文开头的那个建议上来,之所以有人会提出这样的建议,我估计绝大多数的国人都不能理解,更不会支持。很明显这种心理已经严重畸形了,这是一种极端式的思维,它甚至比西方式的追求绝对自由、民主和人权的观念更胜一筹。我们知道西方的思维其核心就是要维护私权,但是这种思维其实就是要利用公权破坏所有人的根本利益。每一个家庭情况都不一样,孩子所处的环境和生活条件也不同,你能够要求一个富人家的孩子和穷人家的孩子一样,过同样的生活,吃同样的苦么?如果人人都有这样的想法,那这个世界还有人会努力奋斗么?大家努力和不努力结果一样,奋斗和躺平都是一样的待遇,谁还会去努力?

至于这个建议,我们大家权当笑话来看就行,不排除某些人故意发表这样的建议,以此来引发社会热议,进而从中获利的行为。就像有的自媒体故意编造一些故事,制造一些虚假的毁三观的谣言来获取热度一样,对于这种心理和行为,要坚决予以打击。以维护清朗的网络空间,让大家能够养成一种积极健康向上的正确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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