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佛企业史学会是一个连接学界与企业界的学术组织,在学会的收藏系统逐渐建立起来后,学会开始将工作重心逐渐转移到发展企业史研究中来。
在学会活跃的这近三十年间,它积极与其他美国高校、协会组织交流合作,出版各类企业史书籍.创办杂志刊物,为哈佛商学院培养企业史研究人才、设立奖学金等,成为美国早期企业史研究的重镇。
推动企业史教学的发展
哈佛企业史学会成立之初就确定了学会的宗旨之一是:“建立、维护和扩大企业图书馆,教育和造福于其成员和民众,以及努力推动金融、贸易、工业和企业的科学研究和发展......”
其中也包含了要推动企业史教学的发展,所以从学会成立后所开展的活动和工作中可以发现,学会未曾放松过对企业史教学发展的帮助。
1927 年,哈佛商学院聘请格拉斯教授任职哈佛企业史教席教授后,正式开设了企业史课程。
由于此前哈佛商学院并没有这门课程,所以无论是从课程内容还是教学方法上都并没有先例可循,这也给格拉斯和自己的团队提供了很大的发挥空间。
格拉斯的企业史团队多数由自己曾经的学生所组成,如拉森、豪尔、肯尼特·波特(Kenneth W.Porter)、亚瑟·约翰逊、爱德华·爱德曼 (Edward Edelman)、查尔斯·摩尔、欧文·斯塔尔森 (J.Owen Stalson)、查尔斯·斯特林·波普尔等人。
在企业史课程的教学方法上,格拉斯沿用了哈佛商学院的案例教学法,“研究特定时期的经济和社会背景,并在每一个时期以我们认为最具代表性的企业家和企业为例。”
除此之外,格拉斯的团队也重新给企业史课程制定了教学内容、教学目标、研究计划等。
虽然企业史教学的开展主要仰仗于格拉斯的企业史研究团队,但是哈佛企业史学会在这个过程中尽可能地为其团队提供帮助。
学会在建立初就与哈佛商学院达成共识,将学会收集而来的档案寻存放于学院的贝克图书馆内,供商学院的学生与老师研究使用。
1931 年哈佛企业史学会资助格拉斯出版了《哈佛企业史研究》系列从书,格拉斯回忆道:“该从书虽是由我和我的团队创建的,但如果没有学会的支持这个系列的创作将举步维艰。”
值得一提的是,这套丛书中包括格拉斯与拉森两人在 1939 年合作出版的《美国企业史案例集》,该书出版之后迅速成为许多高校开设企业史课程的教材。
除了尽可能地给格拉斯的团队提供开展企业史教学所需的研究材料之外,哈佛企业史学会同时也在关注并且大力推进美国其他高校企业史学科的建立工作。
令人鼓舞的是,在哈佛商学院和哈佛企业史学会的共同努力下,企业史学科的发展逐渐迈出了哈佛商学院的大门。
1945 年的秋天,美国两所高校分别设立了企业史课程。首先是斯坦福大学任命科曼(Coman)为该校商学院研究生院企业史助理教授,并设立了两门课程:企业史和太平洋沿岸的企业史。
另一所大学是西北大学(Northwestern University),理查德·奥弗顿(Richard C.Overton)在该校商学院开设了一门企业史课程。
可见,企业史单独作为一个学科这个事实已经在美国高校中逐渐获得认可。
到了 1949 年年初,美国至少已有 15 所高校开设企业史课程分别是:阿尔弗雷德大学(Alfred University)、阿肯色大学(University ofArkansas)、纽约城市大学(The City College ofNew York)、康奈尔大学(Cornell University)、哈佛大学。
印第安纳大学(Indiana University)、明尼苏达大学(University ofMinnesota)、内布拉斯加大学(University of Nebraska)、纽约大学(New YorkUniversity)、西北大学、俄克拉荷马大学(University of Oklahoma)、旧金山州立学院(San Francisco State College)、南达尔科塔大学(University ofSouth Dakota)、南加州大学(University of Southern California)、天普大学(Temple University)。
这 15 所大学中有 11 所沿袭了格拉斯所使用的案例教学法,并且将格拉斯撰写的《美国企业史案例集》作为教材。
但不同的大学所开设的企业史课程并不是完全一样的,即便使用相同的教学方法和教材,但由于开设课程的院系和教授课程的师资背景不同。
这样会使得“有的研究案例是为了了解企业的总体发展:有的会在分析中考虑文明和文化的因素:还有的会通过研究周期和趋势来预测企业的发展。”
因此这门课程对于不同程度的学生所需达到的要求也不相同,“本科生至少要了解经济背景,而研究生则需要进行更专业的分析训练。”
根据学生知识储备的程度制定不同的课程标准,这有助于企业史教学的深入发展在哈佛企业史学会的推动下,越来越多的高校设立了企业史课程,这在某种程度上证明了这门学科正在受到重视。
哈佛企业史会还认为,企业史课程所面向的人群不应该只是高校的师生,企业家们也应该具备一定的企业史知识。
格拉斯在 1935年的伍斯特会议中表示:“企业家们需要切实意识到企业在社会中扮演的角色,在面对当下遇到的困境时,要抛开理想主义贴合现实情况,并去学习一些企业史知识。”
学会鼓励每一位企业家都能学习企业史的基本知识,因为对于他们而言,除了金融学、管理学,企业史也能对未来的经营发展提供帮助。
设立奖学金随着人们逐渐意识到企业史研究的重要性,越来越多的美国高校都有了设立企业史课程的计划。
可遗憾的是,因为在此之前并没有重视培养企业史的研究人员,所以当下仅有极少数专业符合的企业史教授可以授课,无法满足那么多大学开设课程的需求。
这么多年来,哈佛商学院是唯一一个教授企业史课程的高校,但是培养出来的学生大多数都对教师职业不感兴趣,没有坚持从事学术研究,而是将其作为进入企业界工作的渠道,所以许多大学开设企业史课程的计划不得不推迟。
哈佛企业史学会的宗旨之一是:“激发人们对金融业、企业和工业的起源和演变的兴趣。”
由于当下高校中极其缺乏企业史的师资队伍,所以哈佛企业史学会理事会在 1947 年的会议中通过投票决定以建立奖学金的方式,鼓励一些有从事教学研究意图的学生或是助理教授,在进行系统的学习后进入大学或研究生院教授企业史课程。
这份奖学金的金额足以支持一位学者在哈佛商学院进行为期 12 个月的学习和研究,学会要求申请人必须拥有硕士或博士学位,并且必须对企业史的教学工作感兴趣......
如果申请者愿意(还没有获得博士学位),可以向哈佛商学院博士委员会提出申请,将他们作为企业史研究员一年的培训时间,纳入博士学位准备工作的一部分。
这是哈佛企业史学会第一次设立奖学金,目的简单明确,在学会自身的能力范围内尽可能的培养出企业史研究人才,并且能够坚持学术研究,以及从事企业史教学的工作。
学会第一次设立的奖学金最后有两位成功的申请者,分别是来自德克萨斯大学(University ofTexas)的乔·弗兰茨(Joe B.Frantz)和加利福尼亚大学的文森特·卡罗索(Vincent P Carosso),两位都是大学老师。
由于学会提供的金额仅够支撑其中一位学者,另一位学者的奖学金是由匿名赞助者提供。
这两位申请者各自都获得 2500 美元,并且于第二年9月开始在哈佛商学院进行为期一年的学习这一次奖学金从申请到顺利颁发,都证明除了哈佛企业史学会之外,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在高校建立企业史课程的重要性,以及企业史对塑造美国文化的重要作用。
由于第一次奖学金的颁发取得了不错的反响,于是哈佛企业史学会在 1948 年宣布即将颁布 1949 至 1950 学年的企业史研究奖学金,这次奖学金金额也为 2500 美元。
哈佛企业史学会之所以多次设立此项奖学金,是希望看到在美国高校中能够开设更多的企业史课程。
由于从事企业史领域教学的教师至少需要掌握两个相当独立的学科知识: 历史学和工商管理,但在学会设立此类奖学金之前,没有任何其他正式途径能让本就熟悉其中一个领域的专业学者再去系统的学习另一个学科。
因此就造成了缺少这类人才的局面,导致只有少数高校能够开设企业史课程。
所以哈佛企业史学会设立的这项奖学金能“鼓励拥有历史学博士学位的学者在哈佛大学学习一年,以熟悉工商管理学科,让学者们有机会参加相关课程和案例研究。
1951 年年初,哈佛企业史学会决定提供 1951-1952 学年的企业史奖学金,并且将金额提高到了 3000 美元,继续给学者提供在哈佛商学院为期一年进行学习和研究的机会。
而在此之前获得奖学金的学者已经在卡内基理工学院(Carnegie Institute ofTechnology)、德克萨斯大学和内布拉斯加大学(University ofNebraska) 担任了企业史课程的授课老师。
1951 年年底,金山州立学院的历史学副教授杰拉尔德·怀特(GeraldT.White)成功申请到了 1952-1953 学年的企业史奖学金,并将在第二年前往哈佛商学院进行学习。
哈佛企业史学会设立的企业史奖学金有着重要的意义。当时美国高校的企业史学科建设多数面临着人才紧缺的窘境,学会设立奖学金既为美国各大高校培养了一批年轻的企业史教师,同时也扩大了自身在学界的影响力。
虽然学会的活动经费始终不充裕,但从未吝音帮助美国高校企业史学科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