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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乡村教师仍然执行“基层高级”政策,直到2024年

中秋、国庆双节即将来临,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也将全面铺开。按照山东省教育厅9月19日召开的2023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专题会议精神,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申工作仍实行“双轨制”——“双线晋升”,一是全省中小学统一系列(以下简称普通职称),二是基层中小学教师系列(以下简称基层职称),二者晋升属不同系列,采用不同标准。

【普通职称系列,2023年将启用新标准】

6月30日是,省教育厅、人社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改革的意见》(鲁教师发〔2023〕1号),其中明确指出,新标准“自2023年7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7月19日”。

这也就是说,今年的职称评聘要启用最新评价标准。

这个标准与此前最大区别,就是副高、正高的准入“门槛”有了变化。

正高级由原来的“2选1”——核心期刊论文或论著,扩展为现在的“6选1”——课题、成果、论文、论著等6项条件具备其一即可,这个门槛是扩展了。

副高级则由原来的“无门槛”也变成了“6选1”——项目与正高一样,只是各种项目级别不同。

这个变化对今年欲申报正高的教师来说是一个喜讯,但对申报副高的教师来说却是一个严峻的考验。

【基层职称系列,仍执行原标准】

有不少乡村教师关心,今年的基层副高还有吗?申报基层副高也需要具备“6选1”条件吗?

对第一个问的回答是肯定的,基层副高,今年有,明年还有。因为《山东省基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条件指导标准》(鲁教师发〔2019〕2 号)文件中明确标明:“本指导标准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有效期至 2024年 12 月 31 日。”所以,不仅今年要有基层高级,明年——2024年还要有。

对于第二个问题的回答是否定的——申报基层副高不需要“6选1”条件。

6月30日的新文件《关于进一步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改革的意见》(鲁教师发〔2023〕1号)规定,“此前发布的有关文件规定,凡与本意见不一致的,按照本意见执行。国家、省有特定政策要求的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而基层高级政策,就是“有关政策”的其中之一。

所以,基层高级仍会执行鲁教师发〔2019〕2 号文件标准,直到2024年12月31日。

基层副高和正高申报所须的硬条件有:

1. 一级教师满5年;

2. 任课合乎要求(小学一般不低于 12—18 节、初 中 不 低 于 10 — 16 节 、 高 中 不 低 于 10 — 14 节 );

3. 任现职近 5 年内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或“称职” 等次以上;

4. 任现职以来,出色地完成班主任或辅导员工作;

5. 正高级教师,任现职以来获得县级以上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或教学名师等称号;副高级教师要每年至少在校级以上范围内展示 1 次公开课或示范课。

这些条件要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由以上不难看出,乡村教师申报副高若是“走基层”,基本上没有硬性“门槛”,申报正高则要具有“县级以上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或教学名师”才行。

另外,“1230”政策还将继续执行。

近年来,对于乡村教师,职称评聘都会给予倾斜,实行“1230政策”——即教龄10年以上申报中级,20年以上申报副高、30年以申报正高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到“点”就可申报,今年应该还是这样。

比如济宁市就已发布通知:“对于符合标准条件的乡镇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在乡镇从事教学工作累计10年及以上申报中级职称、20年及以上申报副高级职称、30年及以上申报正高级职称,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

当然,基层高级评聘通过后,仍按按照“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原则“仅限在基层学校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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