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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小便宜丢教育形象: 老师订10余套演出服用完即退, 扣眼全剪坏

据观察者网视频报道,山东菏泽的沈女士的网店,接到了一所小学的订单,共计十几套演出服。然而,国庆节后,部分老师以各种借口退回了这些衣服,甚至要求退款。沈女士发现,这些衣服的扣眼全被剪坏,因为穿过的衣服散发出香水味汗味,影响再次销售,造成了上千元的损失。

沈女士迅速与学校老师和家长取得联系,希望能够解决纠纷。然而,令她始料未及的是,学校和老师家长都选择了拒绝配合解决问题。这让沈女士感到非常无奈,只得考虑向教育局投诉,在网上发视频披露此事,以寻求公平合理的解决。

该怎么评价这件事?

七天无理由退货,是不少购物平台的规定,规定是为了保护消费者,以免收到假货。可是有不少人,利用这个规定,使用商品一段时间,七天内找个借口退货,沈女士就是碰到这种情况,学校搞国庆节庆祝活动,老师和家长订购演出服装,演出完即退货。老师和家长捡了一个便宜,商家受到了损失,真是“大聪明”。

如果消费者个个都是这样的大聪明,商家的网点会因为损失惨重而倒闭,购物平台也会修改保护消费者的规则,最后是大家都受损失。

这是典型的欺诈行为,没有公德心。社会上的人士当大聪明,倒还无话可说,老师当了大聪明,情况就严重了。

道理很简单,为了节省那几十元钱,丢了教师形象,丢了教育的形象。

形象对于教师来说,就像羽毛对于鸟类一样重要。老师的职责是教书育人,育人主要靠教师的师表形象来引领。可以想见,当参演的学生,知道了这件事,明事理的学生会认为老师这样做是错误的,毁了教师形象,今后也会怀疑老师的教导;不明事理的学生,会以为我们老师真聪明,今后有样学样。

现在店家已经将视频发到网上,可以说全网都知道了这件事,这下全网怎么看老师,怎么看学校,不言而喻。

当地教育局接到店家投诉,会怎么处理?

老师的行为,涉嫌欺诈,违背社会公德,违反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十项准则》相关条款,而且影响恶劣,教育局还不能责成学校付款了事,必须处罚,怎么处理?涉事老师记过,还是记大过?学校会受到什么处罚?只在教育局一念之间。

为了帮家长省钱,落下一个处罚,还在全网丢脸,这是何苦来哉?

教育人结语

教育人相信,这是学校经费紧张,老师们为了帮家长省钱,而出的馊主意,但是,学校主要负责人,也要把关啊!你的政策水平和觉悟应该比老师高。

这件事提醒我们,教师的师德,不能只是背熟了几句条文禁令就了事,还是要实践,在日常的教育教学活动中,经常反思,加强教师的师德教育不是一句空话,而是实实在在的行动检验。

这件事,你怎么看?欢迎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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