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职称评审有两个大程序, 一是单位推荐,二是评委会评审。二者标准虽然都是在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框架下制订的,但具体细节不并完全相同,因此,会导致不少单位参评教师出现“学校推荐和评审结果的二律背反”现象——即学校推荐时排序靠前的教师被刷,排名最后的教师却通过了或是本学校教师通过率低于总通过率。
比如大部分单位的推荐标准,都是要对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和业绩进行量化评估,才能分出个一二三来,否则无法令教师信服啊!
量化评估细则各学校情况不一样,具体标准也不一样,但总起来说,都大体包括五个大块:一是教龄和班主任,二是教育教学实绩,三是年度考核,四是教育教学能力和业绩,包括了论文论著课题等方面荣誉,五是教代会评议。
这样就对教师的资历、平日教育教学情况、总体的教育教学能力和业绩有一个全方位的评估。
应该说,这几个方面是合情、合理、合乎省定标准的。
评委会评审时,会选对申报教师的教龄、班主任,平日教育教学实绩等方面基本情况进行审查,看是否合格,比如任课、比如班主任等情况,教师教育教学教研各方面履职等情况,任现职以来的政治思想表现、教育、教学及教研能力、工作成绩和履行职责等情况总结等进行审核核,只要各方面合格,这些教师就站在了“同一起跑线上”,然后下一步就是“比能力、拼绩绩”,换 句话说,评委要评的只是五项内容:
一是综合荣誉,二是教学荣誉,三是论文论著,四是教学研究即课题或成果,五是年度考核。这五项内容,各项内容级别越高,项目越全,越容易通过。
正高和和副高,除了荣誉之外,论文论著和课题成果两项也很重要。
如果两名教师,前面综合和教学荣誉级别差不多,那么,后两项内容都有之者优先;
如果一名教师只有综合荣誉,教学荣誉很少,论文论著和课题成果又空项,那么,如果综合荣誉不是省市级的,全是县区级的,那就很难通过了。
这是因为,综合荣誉虽然也代表着一名教师教育教学的能力和业绩,但它的获得有多方面的因素。因此,需要教学荣誉和其他方面来佐证。
这是因为,任职以来,这么多年——至少是5年啊,一名教师如果教育教学能力特别强,不会不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比赛,比赛不会不获奖;如果教育教学成绩好,不会没有教学质量奖。所以,一般情况下,一名教师综合荣誉越多,教学荣誉也就越多,课题论文等也就会越多,这样的老师最容易评上。
一名教师即便没有综合荣誉,但却是市县教学能力,有市县优质课,有市县教学质量奖,有发表论文,有市县课题,这样的老师,一样会优先通过。
通过以上比较分析,我们不难发现,学校推荐和评委评审二者采用的标准是一样的,但评定细则则是不同的。最后评审通过的教师名单不是按学校“推荐顺序”排列的,排名靠前的不一定通过,排名靠后的却可能成功。
一般情况下,各地评审总的通过率都在70%以上。如果学校推荐10个额,全部通过或70%以上的教师通过,说明学校推荐标准就是合理的;反之,如果学校推荐10个名额,通过率低于70%,甚至半数以上的教师都被刷,说明学校推荐标准不够合理。哪个地方不合理?评估的五个大块权重分配不合理。
比如,教龄及班主任年限20%,教育教学实绩30%,年度考核10%,教育教学荣誉30%,教代会评议10%。这样评估推荐出来的结果,在年龄结构上是老中青都会有,老教师教龄长、荣誉虽然少些,只要老骥伏枥,也会入围、青年教师工作年限虽然不长,但只要能力突出,扎实肯干,荣誉证书多也会评上,中青年教师是学校的骨干中坚力量,这一部分人入围的最多,所以,一个单位入围的老中青教师比例大体是3:5:2,那么,这个学校最后通过率一定会在70%以上。
如果一个单位推荐了10名教师,8个被刷,只有两个通过,那个学校的推荐方案和评估细则一定不合理,要么照顾了老教师,要么青睐了青年教师,要么里面人情味太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