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多次陪领导喝酒醉卧街头”“派出所纵容包庇抢劫、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公安机关、检察院公职人员充当保护伞”……一段时间以来,一些网络视频举报相继引发公众关切。然而,经过有关部门调查,上述视频要么属于子虚乌有的捏造,要么存在移花接木、恶意剪辑的不实问题。
这些视频举报由举报人实名露脸发布,因而比一般网络匿名举报更有可信性。而随着社交网络平台的二次传播与放大,视频举报也容易得到大范围的关注。这也导致如果举报不实,内容反转带来的舆论冲击更加显著。人们不禁要问,这究竟是视频“小作文”的原罪,还是不实举报的“杀伤力”太强?
不实举报并不罕见,人们在鲜明反对不实举报的同时,也应该意识到,受理举报和核实举报内容的真实性,本身就是畅通社会监督的必然步骤。借助互联网的“小作文式”举报,让渺小个体的声音被更多人倾听,降低了举报门槛,进而推动相关问题的调查和解决。任何举报形式都可能存在失真、扭曲、片面的不实举报,网络举报在这一点上并不特殊。
面对一起引发社会关注的公开举报,关心举报内容的真假是人们正义情感的自然驱使。问题在于,举报只是发现事实的开始,而并非事实本身。如果仅仅因为举报人处于弱势位置,在事实真相尚未充分厘清的情况下,就出于某种刻板认知,对举报对象进行泛道德化的批判,不仅对维护公平正义无益,更对形成的客观、正直、良善的公共理性无益。
正如政治学者俞可平所言,汹涌的民意有时也变成一种“软暴力”,扭曲了正常的社会政治生活。网络上流行的一句话是“看评论我就放心了”,从个人主观经验和刻板认知出发,追求抱团式的事实判断、价值判断,只会让公共讨论日渐偏离真相。在这个过程中,道德不再是基于社会共识的行为准则规范,而成了一些人掩饰封闭、狭隘心理的工具。
当女大学生质疑地铁车厢的大叔偷拍,一些人本能地站在女大学生这边;当年轻女子与官员出现在同一张合影里,一些人本能地认定两者存在不正当关系;当研究生指责导师霸凌、压榨,也有一些人在心里给导师安上了“有罪推定”的枷锁……不否认其中不少举报最后被证实,甚至是带有普遍性的现象,但不能因为“大多数是这样子的”,就预先给一起未经调查核实的事件标定出对与错。
还要警惕的是,一些泛道德批判表面上追求公平正义,实际上要的是超越个人合理权益边界的特权。仅仅出于怀疑,就随意在网络上“挂人”,公开其个人信息、制造“社会性死亡”,以侵犯他人权益的方式行使个人权益主张,无疑走向了法律的反面。不承担社会责任、不履行法律义务,无限度地伸张个人诉求,甚至以污名化的方式打击与自身利益不一致的群体,是在用道德大旗掩藏自私自利。
人们常常引用文学家的这句话:“在一堵坚硬的高墙和一只撞向它的鸡蛋之间,我会永远站在鸡蛋这一边。”可要清醒地意识到,当泛道德批判成为掩饰性的工具,“高墙”和“鸡蛋”的面貌也变得日益模糊,一些人热衷于通过渲染“鸡蛋”身份来占据道德高地。尤其是在互联网中,事实未明之际,要尽力遏制道德审判的冲动,用更多事实而不是情感作出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