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班主任津贴每月标准,我们先来看看教育部、财政部等1979年下发的《关于在全国普通中学和小学公办教师中试行班主任津贴的通知》的规定:中学每班学生人数在35人以下发5元,36人至50人,发6元,51人以上发7元;小学每班学生人数在35人以下发4元,36人至50人,发5元,51人以上发6元,每班人数在20以下酌情减发。
如今一晃44年过去了,再回头看看真的给人一种穿越时空的感觉,但更令人感到不可思议的是,据平时老师们在网上反馈的信息,有些地方就连现在看来低得不能再低的这样的班主任津贴都没有,班主任所做的所有工作都是义务劳动,这跟班主任在管理班级和学生时所付出的巨大努力相比形成了巨大的反差,与时代脱节了。
绝大多数地方都能伴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在原有班主任津贴标准的基础之上逐渐给予班主任津贴翻倍发放,至于能翻多少倍就取决于当地的认知高度和财政实力了,大多数地方的班主任津贴标准每月都是在300元左右,经济比较发达地方的班主任津贴每月有1000元以上,民办或私立学校的班主任津贴标准可能会更高些。
几乎所有地方对于班主任津贴的发放都是作为教师工资构成中的津补贴项目单独发放,也就是与教师每月工资的发放是脱离的,这种发放方式所带来的潜在问题就是存在着拖欠风险,因为不少地方会在某些时候以财政紧张为由停发或拖欠班主任津贴,导致班主任津贴的发放时有时无,严重影响了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
昨天看到有位江苏的老师发布的与此相关的信息(如上图所示),说当地下发通知,根据县财政局要求,为了保障按时发放教师工资待遇和补助,现将中小学班主任津贴纳入统发工资,随当月工资发放。将班主任津贴纳入统发工资是正确做法,也是对之前班主任津贴固有发放方式的进一步完善,这确保了班主任津贴不拖欠。
近些年来,从教育生态环境逐渐恶化可以看出来,师生矛盾不断升级,家校纠纷不断加剧,教师的责任无限放大,与教育教学无关的社会性事务越来越多,作为班级管理的直接责任人,班主任承担了更大更重的班级管理责任和社会责任,在越来越多的老师不愿当班主任的特殊情况下,进一步提高班主任津贴标准并确保按月发放已是当务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