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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评论 | 小学作业熔断, “新概念”并不必然能带来新效果

□蒋璟璟

“超过晚上9:30,写不完的作业也不用做了”……日前,广西南宁一所小学推出的教育教学新规“作业熔断制度”,在家长群体中引发讨论。按照这份最新举措,学校要求,每晚9:30后,学生要停下作业安心休息,即使未能完成课题,第二天也不会受到老师的批评。校方称,这样做的目的是确保孩子们获得充足的休息。(潇湘晨报)

“小学作业熔断”说是新闻,其实更像是似曾相识的旧闻。事实上,此前很多地方都出台了类似的规定,比如说多年前宁波市鄞州区教育局就曾发文,“若学生做作业时间超过晚上10点还未完成,在家长证明下,可选择不做完剩余作业。”作为先行先试的样本,其原本极有观察和总结意义,但很遗憾的是,与之相关的后续跟进,基本属于是“石沉大海”。而这,也恰是很多减负举措的共同归宿。

即便多陷入“虎头蛇尾”的烂尾结局,此次南宁某小学推出的“作业新规”,还是引发了巨大的关注。这一方面反映了“小学作业多,睡觉晚”的问题,仍有一定的普遍性;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其所打出的“作业熔断制度”概念,在措辞上颇具新意。这种高度精炼浓缩的概念包装,一下子带来了某种高级感,这顺势被转化为了社交媒介语境内的谈资素材。正所谓办法不够,“造词”来凑——修辞学的运用,在一些地方的基层教育实践中,无疑占有了愈来愈多的分量。

“作业熔断”一说,很形象,似乎也很准确。其所指向的,无疑是一种“触发—终止”的行动机制。但有别于通常所理解的刚性熔断、技术性阻断,此次被全网围观的“作业熔断”,其实是倡导性的、柔性的,并没有“确保落实”的能力。校方只能承诺的是“作业做不完老师不会批评”,却没有办法穿透到家庭场景内,真正保障学生到了晚上九点半后就“放下作业”。说到底,到点后作业是否要做,最终还是家长说了算。不确定性如此之大,硬说是“熔断”,着实牵强。

对于小学作业的管理,一些学校很多时候陷入了文字游戏和姿势宣示的自我感觉良好中,而忽略了连续性的过程跟踪和实证性的效果研究。新举措一项接着一项,直至叠床架屋,却往往在实践中被虚置、被掏空,久而久之,一切如故。表述很新颖的“小学作业熔断”机制,大概率也很难走出这种宿命般路径。针对小学作业减负,倘若不形成一种累进式的治理改善,而只是变着花样地无意义“重复”,那么就很难真正破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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