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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考高考监考员有两个回避原则, 有一个实在是有点想不通

大家都知道中考和高考都是非常重要的考试,所以监考的工作也是非常严肃的,监考员都是来自各个学校的老师来担任。中考和高考对于监考员都有两个回避的原则,一个是直系亲属参加当年考试的不允许担任监考员,这个基本上就是指子女了,这个回避原则很好理解,也非常有必要,因为关系到最切身的利益了,肯定要有所防备的。

第二个回避原则就是初三和高三老师和班主任,不得担任中考和高考的监考员,这个原则大家可能也觉得没毛病,因为初三和高三的老师可能就是教这些考生的老师啊,他们之间可能会认识,那就有可能会有一些违规的空间,可能会有作弊的行为。

但是,大家仔细推敲一下这个事情,老师如果帮学生作弊的话,以什么形式呢?我想不外乎就是告诉答案了吧,比如说指一个选择题答案这样子。但是大家有没有想过,如果是一个语文老师,他监考数学,就算他跟某个学生关系再好,他有这个心也没这个本事啊,隔科如隔山,没有百分之一百的把握谁敢保证正确?各科都精通的老师是少之又少的。

而我想说的是,初三高三老师不能监考,但是初一初二个高一高二的老师是可以监考的。比如高二的数学老师是可以监考到高考的数学的,请问这个老师会不会做高考题,答案是肯定会的,那如果万一他想帮某一个认识的学生,那是不是也很方便?其他科目也是如此。

质疑一个制度但不提出方案那就是耍流氓,所以我是准备提出一个方案的。中考高考的监考,应该避学科不避年级。也就是说,语文老师不允许监考语文,数学老师不允许监考数学,以此类推。另外还应该将所有的监考老师都调离本校监考,最好的将竞争学校的老师对调互派,起到互相监督的效果。

不知道大家觉得我的这个提议有没有道理,你对监考员有什么样的看法,欢迎留言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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