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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高职经济法课程混合式教学实践与探索, 提升课程质量和水平

随着我国教育的不断深化,教育信息化越来越受到重视,特别是在“互联网+教育”快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下,混合式教学已经成为教育领域的重要方式和模式。

从高职经济法课程教学的整体情况来看,尽管在应用信息技术、网络技术方面有了一定的进步,而且也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但在实施混合式教学方面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直接导致高职经济法课程混合式教学体系不够完善。

对此,教师在开展高职经济法课程的过程中,一定要深刻认识到混合式教学的运用价值,并坚持问题导向和系统思维,着眼于解决高职经济法课程混合式教学存在的问题,运用科学的方法和策略,大力推动混合式教学在高职经济法课程中的应用取得新的更大的成效,最大限度提升高职经济法课程质量和水平。

高职经济法课程混合式教学的价值

混合式教学模式,旨在以先进的电子信息技术和网络平台为依托,通过与教育教学之间的对接与融合来增强教学效果。作为一种具有很强融合性的教学方法,混合式教学具有多元化的特点,能够将“线上”教学与“线下”教学进行有效结合,进而发挥方方面面的积极作用,大力推动教学改革和创新。因而,应当深刻认识到高职经济法课程混合式教学的重要价值,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大力推动混合式教学步入良性发展轨道。

将混合式教学应用于高职经济法课程当中,对于推动高职经济法课程理念创新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这其中至关重要的就是混合式教学能够更好地发挥教师、学生两个主体的作用,既体现了以人为本,同时也能够推动以教师为中心向以学生为中心转变,而且还能够更有效地落实“核心素质观”,使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得到充分调动,这对于推动高职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与创新具有十分重要的支撑作用。

高职经济法课程混合式教学存在的问题

作为一种创新性、科学性和有效性的教学方法,混合式教学在推动高职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与创新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支撑作用。从当前高职经济法课程应用混合式教学的整体情况来看,尽管已经得到了高度重视,而且也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但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混合式教学的有效性,需要引起重视。

深入分析高职经济法课程混合式教学存在的问题,突出表现为:有的教师在实施混合式教学方面缺乏科学性,至关重要的就是不注重对混合式教学进行科学设计,而且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方面不够到位,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没有得到充分调动,如不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在强化学生主观能动性方面相对比较薄弱,学生对经济法尽管有一定的理解,但由于缺乏有效的实践,同样无法取得实效。

高职经济法课程混合式教学的优化策略

强化混合式教学思路科学性思路决定出路。要想使高职经济法课程混合式教学取得更好的成效,至关重要的就是要在强化混合式教学思路科学性方面狠下功夫,努力使混合式教学的应用能够发挥多元化功能与作用,进而提升高职经济法课程质量。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应当将混合式教学作为推动以教师为中心向以学生为中心转变的教学改革方法,着眼于更好地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对高职经济法课程混合式教学进行设计,特别是要正确处理好“线上”与“线下”的关系,并且要在强化管理体系建设方面加大力度。

其次就是突出混合式教学机制系统性。为了能够使混合式教学在高职经济法课程中的应用取得更好的成效,教师还需要对混合式教学机制进行系统安排,努力使其更具有效能性。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高校应当在这方面加大投入力度,如为了能够使“远程教学”得到有效落实,学校应当在“远程教育”软件和硬件建设方面给予保障,为教师开展“远程教学”创造有利条件。

教师则需要进一步优化和完善混合式教学体系,构建课前、课上、课后“三位一体”的运行机制,课前要做好高职经济法课程自主学习、资料收集等相关准备工作。课上则需要调动学生的参与意识,使学生能够成为学习的主体。

突出混合式教学机制系统性,也需要在构建科学的混合式教学评价机制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应当采取“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更加重视学生应用经济法的意识和能力,更加强调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建设。

结语

作为一种科学的教学方法,将混合式教学应用于高职经济法课程当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既有利于推动高职经济法课程教学创新,同时也能够更有效地发挥教师、学生的主体作用,特别是对于培养学生自主学习、互动探究意识和能力具有很强的引导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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