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双减”政策告家长书
各位家长朋友: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让孩子健康快乐成长是我们共同心愿和努力方向。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组织学科培训”, 提出了强有力的监管措施。四川省教育厅、绵阳市教体局及时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全面做好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
从即日起,县内各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再收取学生参加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的学科类培训费。在此提醒家长不再交纳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学科培训费用,以免造成今后“退费难”等纠纷。同时,提醒家长交纳非学科以及其它时段的培训费用时,不一次性交纳超过3个月(或60课时)以上费用。
2021年9月1日起,县内各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
在此,真诚希望家长朋友能一起学习好、理解好、执行好《意见》要求,树立科学的育儿观,遵循教育规律和孩子成长规律,加强孩子体育锻炼,保证孩子充足的休息时间和睡眠时间,切实减轻孩子过重的学业负担。让我们共同携手,给孩子营造一方健康、快乐成长的乐土。
北川羌族自治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8月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