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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区教育局发布关于落实“双减”政策的告家长书

家长朋友: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是中央针对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现象作出的重要部署,也为教育行政部门加强教学管理和培训机构治理提供了根本遵循。

《意见》明确: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学校要严格按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与答疑;初中学校工作日晚上可开设自习班;逐步提高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比例……

在此,真诚希望家长朋友能一起学习好、理解好、执行好《意见》要求,进一步树立科学的育儿观,遵循教育规律和孩子成长规律,保证孩子充足的休息时间、睡眠时间,切实减轻孩子过重的学业负担。

下一步,在加强小学校内课后托管的基础上,区教育局正抓紧研究初中开设夜自习和双休日校园开放等事宜,争取在新学期实施。欢迎家长朋友提出合理的意见、建议。区教育局也将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学科类培训机构和在职教师有偿家教的监管督查,严格落实好《意见》精神。

孩子的成长需要家庭、学校的共同努力,希望家长朋友积极与学校联系,积极为学校发展献计献策,共商育人新途径,共促孩子健康成长。

最后,特温馨提示:《意见》明确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希望家长朋友谨慎报名学科类培训机构,谨慎付(续)费,以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非学科类的兴趣爱好培训,也请家长根据孩子实际情况,适度参加。

家长朋友,让我们携起手来,一起守护孩子健康成长!

镇海区教育局

2021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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