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资讯

践踏契约精神! 女老师“签协议读博”违约离职: 学校索赔79万!

人无信不立,作为老师,更应该将名誉看的更重,签署了合同,就要遵守,即便有不得已的原因违约,也要按照合同赔钱,这是尊重秦契约精神,但总有人占便宜没够,恶意违约还想赖账,自私行为令人汗颜。

12月1号讯,河南某高校一名女老师违约离职被学校索赔80万元,女老师读博时和学校签订了协议,学校承担她读博期间的费用,按照协议她毕业后需要回学校工作八年,但是该老师却违约离职,拒不返还学校的费用,学校扣押其档案并索赔,该老师还振振有词说,不赔偿和学校拒转档案是两码事,学校违法。

周女士在河南这所高校待了16年,2005年的时候,她就和学校签订了就业协议,并在同年7月份开始任教,2016年,周女士和学校签订协议,攻读博士学位,协议中显示,学校作为甲方派遣周女士攻读博士学位,学校提供学费,住宿费,支付工资待遇,补贴和奖学金。

周女士毕业后应在学校工作至少8年,如果周女士违约,将赔偿违约金,落款时间是2016年7月12号,但是在周女士读博即将毕业的时候,她却因为有更好的选择提出辞职,经过学校讨论,同意其离职,但是要求其赔偿学校付出的钱及违约金,周女士拒不还钱,学校就卡了周女士的档案。

周女士说,2019年12月份,学校已经同意其离职,却迟迟不转出档案和关系,造成她无法就业,失去了经济来源,但11月30号,学校给出的回复称,双方签订了合同,但周女士违约,学校在她读博期间一共给其发放了39万余元的各种钱款,按照违约计算,周女士应该赔偿79万余元。

但是学校本着人文关怀,同意其退还39万余元,不让她赔偿违约金了,学校同意只要收到退款就给她办理转档案的手续,但是周女士却拒绝退钱,并申请了仲裁要求转档案和关系,9月16号,仲裁委裁决如下,学校应该给周女士办理档案转移手续,但是学校没有执行,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学校以仲裁完全支持了周女士的诉求,却没有考虑周女士违约应该承担的责任,显然背离法律公平原则,学校要求周女士赔偿,但周女士却说,赔偿和转档案是两码事,学校已经解除了劳动关系,没理由扣押她的档案,对于赔偿,周女说,法律判赔多少她都会接受,但学校不转档案,就是违法违规行为。

9月29号,学校称,周女士违约离开已经实现目的,却至今都不履行义务,在周女士毕业后,未告知学校,未经过学校审批,擅自进入其他学校,严重违约,且不赔偿违约金,但周女士说,读博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是她自己出钱垫付的,只有工资是学校发放的,但是学校在庭审时,拿出了向周女士支付转账的银行证据,周女士却否认这些证据的真实性。

这件事是践踏契约精神,作为一名老师,完全可以辞职独立考博,和学校签署了合同,拿到了39万余元的补偿,却违约进入另一家学校,这对学校来说不公平,学校卡档案合情合理,如果周女士觉得学校违法,可以起诉解决,一个没有信用的人却反咬一口,根本不配为人师表。

而且学校的定向培养考博的通过率高,周女士本身就占用了学校的资源,考过了立马违约进入另一家学校,功利心太明显,不过害人害己,自己违约在先,连钱都不想赔,学校当然要卡档案,精致的利己主义者可恶也可恨,对于学校的做法,你怎么看,下方留言分享你的观点!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教育资讯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