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名在校大学生通过app和微信小程序领取优惠券,因为薅肯德基羊毛,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半到1年3个月不等的处罚,薅羊毛的法律后果真有这么严重吗?
事件起因
上海的5名大学生,利用肯德基手机客户端和微信客户端之间数据不同步的漏洞,先在手机客户端用套餐兑换券下单,进入待支付状态后暂不支付,之后在微信客户端自主点餐系统中对兑换券进行退款操作。然后在手机客户端上支付订单,从而取得免费套餐。
徐某发现这个漏洞之后,还教会了自己的4位好友如何去操作,徐某不仅如此,还做起了买卖。徐某通过客户端数据不同步的漏洞把自己得到的肯德基套餐,通过线上交易软件低价出售给他人,从中非法获利,让肯德基公司亏损了20万元。
法院一审认为各被告人通过发起虚假交易,获取退券退款的行为是基于两个客户端之间的数据不同步,使被害单位在错误的基础上进行财产处分,进而造成财产损失。
最终涉案的5人,因犯诈骗罪被判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形成纯获益的这种行为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薅羊毛为何会构成刑事犯罪?
肯德基设置优惠券是为了营销和吸引更多的消费群体,属于一种营销宣传手段。但出现数据不同步的漏洞发生,这并非肯德基本意。交易本身应当是买卖双方形成合意才能具有法律效力。
消费者未经商家同意低价去获得商品,甚至钻机器漏洞获得商品属于不当得利,就是违法行为。这5位大学生,已经不是简单的薅羊毛操作,他们的行为性质比我们想象的要严重的多。
我们常见的专门收集各大网络平台优惠券的“羊毛党”们不涉嫌犯罪是因为他们收集来的优惠券是商家设置好的,达成交易的价格也是经过商家默许的。
生活中如何辨别“薅羊毛”?
薅羊毛如果是通过正常参与商家组织的优惠活动进行的,则属于合法的。因为我们常见的优惠券是电商平台或商家所设置的优惠补贴,该操作属于商家正常的营销行为不构成违法。
但如果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或者非法获取的主观恶意,采取了非法的手段进行恶意薅羊毛的,造成严重后果就会涉嫌刑事犯罪。
最为常见的方式:1、通过注册大量的虚假账号,哄抢优惠券进行变现,或者利用虚假的交易套取平台的补贴,这就是最为常见的薅羊毛类的诈骗。
2、如果是通过进入网店信息系统获取优惠券的,则会构成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甚至有可能会构成盗窃罪。
3、非法获取他人的个人信息,组织人员批量的注册,虚假交易进行刷单,利用商家的交易规则或者漏洞,大量的获取商家的营销资金。这类有组织的恶意的薅羊毛行为是涉嫌犯罪的。
4、虚构账户、虚假交易或采用技术手段蒙蔽平台系统,虚构事实达到非法谋利的目的。同时如果存在批量获取个人信息进行注册的情况,还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若恶意薅羊毛,会定什么罪?
第一、如果主观恶意较小,偶然性利用网络交易的漏洞进行获利,给权利人造成损失不大的,一般不认为是刑事犯罪。
第二、如果行为人利用交易软件、客户端机械程序或者其他故障进行非法获利的,就不存在自愿交付行为,应当以盗窃罪认处。
(如:ATM自动取款机发生机械故障,自动吐钱,这时应当认为是没有自愿交付钱款的意愿,因此应当定盗窃罪)
第三:交易软件正常运行,但是消费者利用软件漏洞通过虚拟操作隐瞒真实意图,让不满足预设条件的行为在表面上满足了预设条件,进而诱导交易软件做出了财产处分,这时应当被认定为诈骗罪。
现在商家为了吸引流量会推出很多让客户薅羊毛的优惠活动,此时的薅羊毛属于占些小便宜获得了优惠。如果消费者是利用非商家的原因造成的漏洞来薅羊毛的话,消费者获得的相关优惠及商品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此时消费者获得的利益就属于不当得利,而对于这样的利益,消费者是需要依法返还给商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