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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农村实用人才评职称

转自:中国组织人事报

本报伽师讯(通讯员杨君)近年来,新疆伽师县打破农村实用人才发展瓶颈,建立农村实用人才职称评定制度,以职称评定引导激励农村实用人才掌握农业生产经营技术,为建设新农村、实施乡村振兴壮大人才队伍。评审工作开展以来,该县共有113人获得初级职称、69人获得中级职称、27人获得高级职称。

在评定范围上,参评对象重点为掌握一定的现代农业技术,从事或指导生产经营达到一定规模和效益的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及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中从事农业专业技术工作的骨干人员,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声誉。

在评定内容上,围绕基本素质、能力表现、职业业绩三个方面,以文化水平、科技素质、思想道德、身体素质、职业能力、经济效益以及群众认可度为主要内容,合理设置不同类型农村实用人才评价指标、分值比重,按照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等次进行评定。

在评定流程上,由村干部、驻村干部、村民代表组成考察组对申报人员政治素质和个人品德进行考察,择优推荐。乡镇遴选专家设立初评委员会,对参评人员基本素质、能力表现和职业业绩等方面进行初评,并将初评结果报县评审委员会。县级层面设立5种类型人才评审组,采取笔试、个人述职、面试答辩、实践操作、业绩展示等步骤进行评审,对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颁发证书。

在政策支持上,向取得初、中、高级职称的农村实用人才在技术服务、项目合作、银行贷款、产品推介、财政扶持、评先树优等6个方面给予不同标准倾斜,推荐他们参加各级先进工作者和劳模评选,以及进村级班子或作为村级后备干部进行重点培养。同时,对取得初级、中级、高级职称的个人,分别给予5000元、7000元、10000元的一次性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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