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EB-1A杰出人才移民项目申请过程中, 学术文章是部分申请人会选择的十大标准之一。
根据移民局对学术领域的定义,学术文章报告的必须是原创研究、实验或理论阐述。
它是由该领域的研究人员或专家撰写的,这些人通常隶属于学院、大学或研究机构。学术文章也可能由专业领域的其他专家进行同行评审。
一般来说,它应该有脚注、尾注或参考书目,并可能包括图形、图表、视频或图片,以说明文章中表达的概念。
那么,什么样的学术文章才能满足美国移民局的要求呢?
申请人发表的学术文章需要符合移民局对学术领域性质的认定,是原创研究、实验或理论阐述;
学术文章的发表平台需要有一定的影响力与信服力:
只有发表在国家性或国际性的平台上,且该平台对文章的发表有着严格的审核标准,才能算得上是一篇合格的学术文章。经过同业互查,且广受业界认可,也可以作为发表学术文章的支持证据。
申请人拥有该文章有著作权:
通常来讲,学术文章的作者可能不止一位,这时作者类型及排序就很重要了,这代表着你在整篇文章中所占地位如何。
第一作者是含金量最高,最受移民官认可的,如果不是第一作者就需要找第一作者及团队的人为其证明,申请人在文章的发表中起到了重要作用。
学术文章有较高的引用量和下载量:
这是判断其影响力的重要依据,引用和下载次数越多,说明申请人在专业领域得到了广泛认可,同时也能体现的在该领域的杰出能力
关于学术文章的证明,移民律师表示,申请人可以提供以下材料作为有利的证据:
所发表文章,包括目录页、标题页、标注作者的页面等;
该文章的引文检索及引用量、下载量;
刊物发行量、文章阅读量,受众群体等影响因子;
发表平台为国家级或国际级的文件证明;
领域内专家所写的推荐信;
美国移民局对学术文章的数量没有明确要求,但是申请人在提供文章的时候也不是越多越好,与大批量的文章数相比,审理官更看重文章的质量。
移民律师提醒广大申请人,学术文章本身的影响力才是关键,申请人切不可本末倒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