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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是四级主任科员, 提拔到其他单位担任副科职务, 值得去吗?

现在是四级主任科员,提拔到其他单位担任副科领导职务,如果两个单位的情况差不多,那么显然应该去。这主要有以下几点优势:

第一,由职级到职务,增加了管理权限。公务员分为职务和职级两个序列,职级只享受相应层次的工资待遇,而植物不仅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还有相应的政治待遇、工作待遇,也承担着管理权限,有领导职责,同样的也有着相应的权力。四级主任科员虽然也是副科级,但只有副科级的工资待遇,不管人,而副科领导职务却不一样,可以管人,有一定的权力。在县乡,副科领导职务就是副局长、副乡镇长等等职务,管人管事还真不少,在其他层级也相对四级主任科员来说,所管的事情也要多得多。

第二,工资也有增长。虽然四级主任科员也是副科级,但在工资待遇上,还是要低于副科领导职务。自有职务和职级两个序列之后,副科级就包括四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和乡科级副职。他们的工资待遇由低到高的顺序为:四级主任科员、乡科级副职、三级主任科员。他们之间的工资差距在几十元到一两百元之间。虽然不多,但日积月累,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

第三,以后的发展更有优势。自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以来,公务员晋升就有两个方向:职务和职级,但总体来说,职务向职级晋升相对容易一些,而职级向职务晋升就要难很多,职级向职务也大多平级转任。比如,四级主任科员可以直接晋升正科领导职务,但一般很少有这种晋升,最多也就是像题目当中这样提拔到副科领导职务就不错。但如果是副科领导职务,却很有机会晋升到正科领导职务,而且在晋升三级主任科员的竞争当中,也会比同等条件的四级主任科员有机会的多。

以上是在两个单位条件差不多在情况下考虑的,如果两个单位有很大的差别,值不值得去就要重新考虑。比如,原来是市级以上机关的四级主任科员,调到县乡担任副科领导职务,这种单位层级变低的情况就没有必要去。又比如原来是在组织部门、纪检部门这样的强势部门,调到偏远弱小的部门,也需要慎重考虑。

综上所述,在单位差不多甚至其他单位更好的情况下,由四级主任科员提拔到其他单位担任副科领导职务是值得去的,这样工资有增长,权力也增大,还利于以后的发展。但如果单位情况相差很大,特别是层级变得更低,就不值得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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