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5年2月份中组部和人社部联合下发的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年龄问题的通知,女高级教师年满60周岁才能正常退休,如本人申请,可以在年满55周岁时自愿退休。这样的新规定让女高级教师退休的年龄比之前法定退休年龄要延长5年。
但同时,也正是因为针对这个群体而制定的特殊退休政策和跟这个群体密切相关的十分有限的高级职称名额指标,女性高级教师群体处在了一个比较尴尬的境况中,60岁到点正常退休,别人会说闲言碎语,55岁选择提前退休,自己又会觉得有经济上的损失,这样说来还真是进退两难呢。
女高级教师60岁正常退休是政策规定,55岁提前退休是个人自愿,照理说,应该不会有任何问题,但一旦牵涉到名额指标十分有限的高级职称以及较高的高级职称岗位工资标准所带来的经济利益时就会不断有问题出现,而且所出现的问题也往往是既在人们的意料之中又在人们的意料之外。
今天看到有位河南教师发布的与此相关的信息(如上图所示),说所在学校有6位女教师评上了高级职称,但在55岁时却没有选择自愿提前退休,引起了学校领导和教师的强烈不满。这六位女教师能够评上高级职称是学校在与这六位女教师签订了一旦评上就在55岁时提前退休协议的前提下给予了照顾加分。
但没想到的是,这六位女教师评上高级职称后却没有按照协议选择55岁提前退休。学校签订这样的协议也是为想要参评高级职称的其他老师争取空出的名额指标,这六位女高级教师没有选择提前退休也是为了多享受五年的高级职称岗位工资,这样的协议既伤害了评上高级职称的女教师又伤害了也想参评的其他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