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教师中小学职务没有受到岗位相关的比例的限制,按教师职务年限和要求按规定就可以升级上去;副高级以上职务岗位应当结合职务设置,调查教师职务执行情况,比例也要设定一个对应的,通过考核获得竞争力。
本款是《教师法》(修订稿)(意见草案)第二十二条岗位制度的重点文本。有重大变化值得我们注意的是,也是教师的一大福利,即教师中小学职务没有受到岗位相关的比例的限制,按教师职务年限和要求按规定就可以升级上去
职称福利有变化?幼师及中小学的教师,你们的“春天”来了
即只要满足相关年限和绩效条件,幼儿园、小学、中小学教师均可被评为中级职称,部分教师在退休前由于岗位比例的限制,将不再被排除在中级职称之外。例如,我是最能理解的,过去,中小学初级、中、高级职位的比例被分为一比三比六,即在十名教师中,只有一个人有机会可以上到高级的职称,三个人升到中级,六个人升到初级。
近年来,在许多地方,该比率已调整为二比五比三。结果,中层职位的数量大大增加,高级职位的数量增加了一倍。我们应该知道,教师这一群体的数量数不胜数。高级职位的数量似乎只从10%增加到20%,但实际的教师的数量增加了很多。例如,一个县有教师4000人,其中10%为高级教师400人,20%为教师800人。
例如,一个县有教师四千左右的人,其中10%为高级教师400人,20%为教师800人。副高级职称(7级)近一年比中级(十级)多赚1万元,即地方财政每年将增加400万元支出在这一方面。富裕的地方自然不关心,但贫穷的地方会很难。因此,在许多地方,中高级职位的比例很低,内部晋升没有得到很好的实施。
例如,初级、中级和高级职位被分为不同级别,初级年级从13转变为11,中级年级从10转变成8,副高一级从7下降到了5,正高级别的从4直降到1。但是,在一些地方,所有的职位都是在最低级别任命的,并支付工资。按固定的年份进行晋升是不正常的。每个晋升级别都需要更多的待遇。如果有更多的人,那真的是一笔巨大的费用。
近年来,职称改革加强了很大的力度,各地岗位比例也出现了倾斜,更多的是向高一级的。岗位内部晋升规范化,教师崛起渠道放宽了不少。然而,只要限制了比例,肯定会有一些人甚至无法评到中级的职称。
所有的条件都是满足的,但没有达到一定的评价标准。偶尔,指标会下来,有太多的和尚和粥,所以也不一定就能排到位置。出于严格按照比例来评价职称,如果学校没有空缺岗位,则没有配额,合格的教师只能等待。
根据相关草案的内容的阐述与解释,初、中级不再按岗位比例进行竞争性评价,而是没有比例限制的晋升机制。这意味着只要符合规定的要求,所有教师都有机会晋升到中级职称,无需竞争,合格才能通过考试。
比如高考就是排名赛。考生必须拿到达标的分数(排名)才能进入某所大学(不含志愿因素),但要想在大学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满足学校的相关标准和要求够可以顺利毕业。然而,如果你想获得奖学金和研究生保送的名额,这是一个排名竞争的开始。
因此,这次修订对幼儿园、小学和中学的教师来说肯定是一个巨大的好处,因为这是一种晋升,所以它自然与工资直接相关,而且没有评估和就业的分离,也不用担心评不上职称会影响收入。
但是,副高级别以上的职位(即头衔)应与职位设置结合在一起。各地要考虑合理设置副高职称以上教师职位的总的数目,并按比例分配到幼儿园、中小学学校。在学校中具有中级职称的教要获得资格,还是得进行一个排名,并通过评价等手段获得副高级以上的资格。
总结:
副高级以下的就普遍适用,副高级别以上的就要从中选取优秀的
这一变化意味着国家对教育的投资增加,教师可以享受经济发展带来的福利,在我国幼儿园、中小学都有1000万名教师。根据过去岗位的比例,总会有数百万教师在停留在初级职称水平。在新法律实施后,他们都有机会改变自己职称的级别了。